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户提供全面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是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矛盾的重要手段,对于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优化农业经营模式和发展方式意义重大。现阶段,农业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程度不断提高,以大户、家庭农场为代表的新型主体的迅速崛起,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党和政府的扶持下,多层次、多元化、多形式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初步形成,但是现有服务的总体水平还比较低,供需总量不平衡、结构不匹配的问题尤其突出,无法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多元化需求。因此,摸清当前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供给与需求情况,并以此为指导,改善服务的供给状况,提高服务主体的供给能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在系统梳理农业社会化服务需求及供给主体研究文献的基础上,以种植大户为研究对象,基于黑龙江、浙江两省的实地调研,从微观角度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供给和需求现状进行分析。选取农资供应、农业技术、资金信贷三种典型服务,对种植大户的服务需求进行比较分析,并探讨了种植大户对服务供给主体的选择情况,进而找出影响种植大户服务需求及供给主体选择的关键因素。最后,提出改善农业社会化服务现状的建议。论文的研究内容主要分为绪论(第1章)、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第2章)、种植大户农业社会化服务需求与供给现状分析(第3章)、种植大户农业社会化服务需求比较及其影响因素分析(第4章)、种植大户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主体选择及其影响因素分析(第5章)、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第6章)六大部分。通过系统研究,得到了以下主要结论:第一,种植大户最迫切需要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依次是资金信贷、农业技术、农资供应、收购销售、包装加工、农机作业、农业信息、水利设施和农业保险。从需求的迫切程度来看,现阶段种植大户迫切需求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仍主要集中在生产性服务,对除资金信贷服务外的综合性服务需求迫切程度相对较弱。第二,企业(含个体经销商)、政府部门、村集体、农民专业合作社仍是现阶段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要供给主体,而农业院校及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的服务供给能力稍显不足;各服务供给主体在服务供给中侧重点有所不同;种植大户对各供给主体的满意程度的排序中,第一位出现次数最多的是企业(含个体经销商),第二位是政府部门,第三位是村集体。第三,种植大户对农资供应、农业技术及资金信贷服务需求的总体情况并不存在明显差别,不同区域、个体特征、经营情况、服务评价下种植大户的需求情况有所不同;个体特征、资源禀赋、服务评价以及信息渠道均对种植大户的服务需求产生影响,从影响程度来看,所在地区、服务质量评价、是否加入专业合作社、劳均种植规模等变量对种植大户农业社会化服务需求的影响程度较为显著。第四,种植大户在农资供应和资金信贷服务方面倾向于选择非公共服务主体,而对于农业技术服务则更多地选择公共服务主体。个体特征、资源禀赋、经营特征以及服务认知均对种植大户的服务主体选择产生影响,从影响程度来看,加入产业化组织情况、种植规模、农产品销售情况、服务组织了解情况等变量对种植大户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选择的影响程度较为显著。基于上述研究,本文从提升大户需求、加强主体建设以及优化服务环境三个层面,提出了以下建议:(1)加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传播与推广,优先带动优质种植大户发展,发掘种植大户服务需求和自我服务能力;(2)扶持发展各类服务组织,创新服务供给形式,提高服务供给的针对性;(3)建立供需双方互动交流机制,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的监管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