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陕西桥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位于陕甘交界的子午岭山脉,属延安市管辖,2009年12月16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以陕政函〔2009〕205号批准同意设立陕西桥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8°31′~108°49′,北纬35°30′~35°46′之间,南北长约24km,东西宽约18.5km,总面积24650.8公顷。保护区的主要保护对象是:森林生态系统以及野大豆、刺五加、紫斑牡丹、核桃楸、黑鹳、金雕、豹等珍稀动植物物种。陕西桥山自然保护区自成立以来,一直存在着土地经营权属不清的问题。在保护区建立之初,考虑到劳改农场属于军事化管理,区内人员活动范围有严格控制,且劳改农场的农地主要在沟道底部的平缓地带,他们的存在对保护区的保护管理不会造成影响或影响极为有限,所以就将其划入保护区范围,只是未将这部分区域计入保护区面积。近年来,不断有石油勘探企业进入劳改农场所属的农地勘探和设立钻井油场,给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带来不小压力,由于这一区域的土地权属归劳改农场所有,保护区无权干涉,多年来,尽管保护区管理处采取了各种措施,但是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无法满足对保护区的有效管理。因此,为继续拓展自然保护区建设和发展空间,着眼于保护区建设的长远需要,解决原功能分区的历史局限性和相对于社会发展的滞后性,开展保护区的范围和功能区调整实属必要。本文以“保护优先”为根本出发点,立足长远,兼顾当前,在保证保护区的性质、主要保护对象不发生改变,保证原生植被的完整性和连续性的前提下,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保护生物学基本理论,综合考虑保护区的地形、地理和社会因素,以及保护区生境特征和保护对象分布状况,从更加合理有效地保护该地区天然植被和重点物种并调动周边社区群众保护积极性、主动性的角度出发,采用了多目标适应性分析方法进行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进行了调整。调整结果为,保护区范围总面积由原来的24650.8公顷调整为13112.0公顷,总面积减少11538.8公顷,调出面积占到原保护区面积的46.8%。其中,调整后核心区面积3884.0公顷,占29.6%;缓冲区面积4108.0公顷,占31.3%;实验区面积5120.0公顷,占39.1%。尤其是将在保护区范围内的劳改农场农地调出保护区范围,这样做既理顺了保护区土地经营权属,又化解了保护区与劳改农场长期以来存在的矛盾。调整后的结果显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面积均有减少,但各功能区面积比例变化不大,仍旧维持在3:3:4的比例。由于各个功能区面积足够大,能够发挥保护当地次生林森林生态系统及其生物多样性的功能。与调整前比较,只是面积减少,原保护区以子午岭主梁作为核心区、其周边为缓冲区和实验区的基本结构没有变。由于保护区面积缩小,土地权属争执消除,保护区各类措施能够全面落实,使暖温带落叶阔叶林森林生态系统以及陕北黄土高原地区次生林和珍稀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通过调整,降低了珍稀动、植物濒危的风险,减少了迅速经济发展对保护区的影响,有效缓解了自然保护与区域经济发展的矛盾,强化了保护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