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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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医疗领域的技术不断更新迭代,越来越多的新技术运用到医疗领域,但在医疗领域也出现一些问题就是在现在的医疗领域存在着越来越多的过度医疗现象,过度医疗的存在不仅加剧了本就紧张的医患关系,也对本就不充分的医疗资源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追究过度医疗的原因,其一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为了追求更多利益或者是为了避免患者因为自己的医疗行为而产生危害,其二是现在的法院对于过度医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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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医疗领域的技术不断更新迭代,越来越多的新技术运用到医疗领域,但在医疗领域也出现一些问题就是在现在的医疗领域存在着越来越多的过度医疗现象,过度医疗的存在不仅加剧了本就紧张的医患关系,也对本就不充分的医疗资源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追究过度医疗的原因,其一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为了追求更多利益或者是为了避免患者因为自己的医疗行为而产生危害,其二是现在的法院对于过度医疗案件的审理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本文通过梳理过度医疗相关裁判115篇,发现现有的裁判案例对于过度医疗的裁判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于过度医疗行为认定不明确,这样对于法院在审判案件的时候就会出现对同一类型的案件存在不同的性质认定,从而造成对类似案件形成同案不同判的现象;二是过度医疗侵权责任的过错行为与因果关系认定困难,由此带来的问题则是法官在审理过度医疗案件的时候会存在认定难的问题;三是现有的过度医疗高度依赖医疗鉴定意见,但现有的医疗鉴定存在“二元性”,即司法鉴定和医学会的鉴定,两种鉴定方式并存的鉴定体系容易出现同案不同鉴的情况,造成同一个案件多次鉴定、重复鉴定的情况。四是对于过度医疗的举证责任分配不利于患者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明确的举证责任分配容易造成不同的审判结果。本文通过对以上四个问题的分析并结合相关研究成果提出了相对应的司法建议,即一是妥当认定过度医疗行为的侵权责任;二是综合认定医疗机构的过错,三是委托鉴定机构对因果关系进行认定,四是法院在审判过程中统一过度医疗的司法鉴定体系,统一鉴定意见;五是根据过度医疗纠纷的案件类型妥当分配患者的举证责任。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促进理论界对于过度医疗纠纷案件的理论探讨,也能在实践中从不同角度对于过度医疗的相关行为做好规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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