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自治县立法的调研报告

来源 :辽宁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zfjbjxw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长期以来,各民族生存发展问题一直是我国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在党对中国国情认识不断深入的情况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应运而生。作为新中国基本政治制度之一,在促进民族团结、共同繁荣的道路上起到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自治立法权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权力,《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及2015年修正的《立法法》给予少数民族自治地方一定立法权,自治区与自治州立法工作尚可平稳推进,但自治县作为我国最低行政级别的民族区域自治形式,全国各自治县自治立法工作进展缓慢,立法水平参差不齐,辽宁省8个自治县自治立法成果同样不尽如人意。辽宁省少数民族人口数量众多,存在670万包括满族、蒙古族、回族、朝鲜族、锡伯族等少数民族成员,现有8个少数民族自治县,其中包括6个满族自治县(新宾、岫岩、清原、本溪、桓仁、宽甸),2个蒙古族自治县(喀左、阜新),还有2个在省内享受民族自治县待遇的市(凤城、北宁市),因其没有现行有效的自治条例或单行条例,故不在本次研究范围内。全文在总体介绍自治县自治立法权基本理论的基础上,以辽宁省8个民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为分析样本,通过对其进行综合分析,具体列举出辽宁省8个自治县立法进展,并总结出辽宁省自治立法的特点,主要包括立法侧重经济方面、立足于区域特色、立法速度加快。同时,在与全国自治立法相对较好的自治县对比后凸显出辽宁省自治县自治立法存在自治立法数量少、立法质量不高、变通权行使不充分、发展不均衡等问题,这主要是因为这些少数民族自治县多地处偏远山区,经济基础薄弱,民族法治理论研究有待加强,同时民众自治意识不高且立法水平低下,行文最后针对上述问题提出针对性具体建议。自治县的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目前辽宁省自治县自治立法现状显然不符合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治国方略。且随着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民族交往、融合的不断深入,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需求日益旺盛,因此自治县立法能力亟待加强。
其他文献
随着商品经济的迅猛发展,委托合同纠纷日益增多,其中关于委托合同任意解除权的问题尤为突出。对此,我国《民法典》第933条作出了重大修改,通过类型化划分的方式对委托合同任意解除权加以规定。但在不同委托合同适用任意解除权的限制、任意解除权约定排除的效力、损害赔偿范围等方面,我国法律均未有明确的规定,导致实践中委托合同任意解除权在司法适用上争议不断。因此,从现行法律规定的立法精神出发,结合大量的司法实践案
学位
近些年来,我国金融市场逐渐开放化,投融资活动也愈发频繁,日常的金融资本已经不能满足日益扩张的金融市场的需要,对赌协议开始在金融市场领域盛行,这一现象催促投资方与需要筹集资金的企业之间签订对赌协议,但是有关投资者与目标公司对赌协议的效力问题,在我国仍没有明确的法律对此作出规定,只在最高人民法院的“会议纪要”中对于对赌协议的效力作出了答复,提出区分原则的观点。但是这种区分原则在司法实践中仍然不能根本性
学位
名师工作室是特色鲜明的组织。建设有特色的名师工作室是名师工作室自身发展的要求。目前仍有一些名师工作室缺乏特色,使得一些名师工作室的活动效率不高,教师专业发展不尽如人意。文章通过课题组调查数据详细分析了缺乏特色是妨碍名师工作室发展的主要原因,并提出了要突出名师工作室的特色,需要从自觉性、自主性和针对性三个方面入手。
期刊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迅速蓬勃发展,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所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严重扰乱了互联网领域的正常竞争秩序,危害了互联网行业的健康发展,损害了平台经营者乃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网络平台不正当竞争行为不能有效规制,2017年修改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第六条到第十一条规定了利用网络实施传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第十二条规定了网络领域特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但是由于网络领域
学位
<正>工作室介绍王飞名班主任工作室成立于2019年3月。工作室在宁波市班主任发展研究中心的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工作室共有成员15人,其中有宁波市名班主任1人、宁波市骨干班主任7人、宁波市新秀班主任7人、各县区名班主任5人、各县区骨干班主任4人。工作室理念:智慧碰撞、共同成长。总体目标:辐射引领、带动区域。个人目标:优势互补、取长补短。让工作室成为一群志同道合的人相互鼓劲、相互支持、共同进步的港湾。
期刊
乡镇政府作为我国行政体系中最低一级的公职部门,是我国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存在着量多面广、直面群众的特点。因此,乡镇政府的行政作为直接影响着我国依法治理体系建设的进程。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乡镇政府的执法权力往往被一些基层的派出机构所代替,导致乡镇政府处在一种“看得见管不着”的尴尬境地。对于一些违法行为,乡镇政府只能进行一些警告、批评劝导式的教育而没有对其进行实质处罚的权力。结果显而易见,在缺乏法律
学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格权编中第997条规定了人格权禁令制度,是对民事主体人格权进行有效保护的重要手段,但是目前法律上并没有规定相关的申请、审查要件及流程,也未对人格权禁令的属性进行说明,在此基础上就需要对人格权禁令制度的各个方面与相关程序内容进行明确。在民事诉讼法领域构建人格权禁令实施程序,一方面可以弥补人格权禁令申请和执行等方面在法律中存在的空白,以便使实体法与程序法实现最佳结合,另一方面
学位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职场竞争压力日益加剧,劳动用工问题频发。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之下,企业采用绩效考核、奖金激励等多种方式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劳动者因超强负荷引发亚健康状态,严重的甚至导致死亡。虽然“过劳死”现象在各行各业愈演愈烈,且不断呈现年轻化趋势,但其仍处于我国法律规制的空白地带。现行立法仅对工作时间、加班制度以及普通的工伤认定标准作出规定,对于“过劳死”具体适用何种法律条款以及具体
学位
在中国法制史上,宋代重法地法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外立法”,其以皇帝诏敕的形式汇聚成文,换言之,宋代重法地法是具有强化镇压作用的大量皇帝敕令的集合。宋代重法地法适用的规则是研究宋代重法地法的核心问题,若想系统地梳理分析此关键问题,需要从以下方面进行探讨。首先,需要清楚宋代重法地法的概念、特征以及形成背景。作为区域法、特别法、补充法的宋代重法,其具有高出常法的法律效力,重法“律敕并行,敕高于律”的理
学位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虚拟化电子特质在货币领域也有所体现,数字货币就是虚拟化电子特质在货币领域的体现。私人数字货币自身具有一定的优势,例如克服了传统货币不能匿名支付、不能全球流通、成本较高等缺点,因而吸引了大量投资者的关注。私人数字货币在全球范围内的市场规模越来越大,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但引起大家关注的是,虽然私人数字货币和传统的货币相比较而言,有诸多优点,但是私人数字货币是非国家发行的,不具备
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