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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道德关系的理论是贯穿西方文论史的重要论题之一。本文从历史的角度,结合西方各个历史时期的社会、文化、美学等背景,具体分析西方文论中文学与道德关系的理论及其承继关系,并阐释和勾勒其发展脉络和历史沿革线索。大体而言,西方文论中文学与道德关系的理论可以被分四个基本阶段:一、萌芽阶段——柏拉图之前的古希腊时期——诗作为文学的主要样式,它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但此时诗歌的主要功能是娱乐,很少有人关注诗歌与道德的关系,只有一些零星的论述,如悲剧家(埃斯库罗斯)、喜剧家(阿里斯托芬)的论述。二、文学与道德的关系成为文论的主要问题阶段——随着哲学的诞生,尤其是自柏拉图以来,一些文论家对文学与道德的关系看法产生了分歧,出现了三派对立的观点:一派以柏拉图为首的文论家,认为文学迎合低劣的欲望,孳养情感,腐蚀道德;另外一派以亚里士多德为代表,认为文学具有寓教于乐的功能,同时加强作家的道德修养;还有一派主要集中在古典主义时期的理论家身上,主要表现为文学成为道德的教科书。三、文学淡化甚至排斥道德的阶段——近代以来,随着康德提出的以无功利为中心的审美原则,审美价值成为艺术评判的基本标准,西方一度纯艺术论较为流行,在文学创作和理论倡导上出现了某种非道德化的倾向,认为文学与道德无关,甚至排斥道德。四、文学道德关系理论的多元化阶段——20世纪后半叶是文学与道德关系理论呈现多元化的时期,西方前期的马克思主义认为文学承担着一定的道德功能,文学家应该成为民族的教育者,而现代文论家们认为,文学承载着道德的意义,同时也可以进行审美的评价,但是不能将二者混同。虽说道德和审美的评价属于两个领域的问题,但是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文学与道德的关系理论的沿革线索大致是:由内容而言,由隐含的道德批判,到明确否定文学的道德作用,继而走向温和的道德论,发展为极端的道德论,再转向唯美主义的否定文学与道德的关系,继而回到文学与道德关系理论的多样化时期。从历史演变机制看,文学与道德关系理论变迁是由当时社会政治、文论家个人视角的不同造成的,文学与道德关系理论的多元化是社会多元化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