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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分析太原市小于胎龄儿的影响因素,研究大气污染对小于胎龄儿的影响特征,弥补我国在大气污染对小于胎龄儿影响的研究方面的空白,为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空气污染控制措施提供健康依据。最终达到减少小于胎龄儿的发生,提高我国出生人口素质的目的。方法1.本次研究利用出生与妊娠相关危险因素监测系统,收集到2005年1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的出生医学记录,内容包括孕妇资料、其孩子父亲资料和围产儿的出生信息。共收集到311431例,对数据进行清洗(剔除母亲为非太原常住人口、性别不明的、胎龄小于28周和大于42周的、有先天缺陷的及结局为非活产、体格发育指标缺失、胎型缺失和双胎及双胎以上的新生儿)后,最终共纳入278710例单胎活产新生儿进行分析。小于胎龄儿的诊断标准依据太原市不同性别和不同胎龄新生儿的正常体重标准,低于同胎龄正常平均体重的第10百分位者。采用单因素和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进行小于胎龄儿影响因素的分析。2.利用从太原市环境监测站获得2004-2010年8个空气监测点(涧河、南寨、桃园、坞城、金胜、尖草坪、晋源、小店)的NO2、SO2、PM10和CO日平均浓度和从出生与妊娠相关危险因素监测系统收集到的出生医学记录信息。应用logistic回归模型控制混杂因素后,分析在不同孕期暴露于不同污染水平对小于胎龄儿的影响。结果1.影响因素:多因素logistic回归模型结果显示,共有19个小于胎龄儿影响因素,分别为母亲孕前患有高血压、母亲妊娠疾病(子痫、妊娠高血压和妊娠糖尿病)、父亲患有先天性疾病、母亲年龄、母亲身高、母亲孕期增重、母亲孕前BMI、母亲未婚、父亲文化程度、母亲文化程度、脐带异常、羊水情况、取暖方式、产次、妊次、母亲孕期吸烟、产检次数、孕期叶酸补充情况、家庭中安装抽油烟机。2.本次研究观察到气体污染物与小于胎龄儿的发生相关。在调整母亲婚姻状况、母亲文化程度、母亲患有妊娠高血压、子痫、母亲年龄、母亲吸烟、油烟机安装情况、母亲孕前BMI、母亲孕期增重、母亲身高、脐带情况、羊水情况、产次、取暖方式、做饭燃料和季节以及除研究污染物的其余三种污染物后,第一孕期暴露NO2与小于胎龄儿的发生率相关,其OR值范围为1.16-1.29;在第二孕期暴露CO,与小于胎龄儿相关的OR值为1.13,在第三孕期其OR值范围为1.10-1.15;SO2则在孕前三个月和第二孕期对SGA具有影响,OR值范围为1.15-1.26。结论1.SGA是多因素作用的结果。患有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孕妇年龄小、文化程度低、家庭收入低、孕前BMI低、孕妇身高低、孕期增重少、孕期吸烟以及胎儿附属结构异常等均为小于胎龄儿发生的危险因素。2.气体污染物暴露对SGA具有影响。孕前三个月和第二孕期暴露于SO2、孕早期(怀孕后前三个月)暴露于NO2和孕中晚期(怀孕后第二个三个月、临产前三个月)暴露于CO与小于胎龄儿的发生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