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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2010年我国水果种植面积1012.11万公顷,年产量8064.60万吨,分别占世界总量的19.70%和16.02%,均居世界首位,可见我国果林生产在世界以及我国农业上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果林的生产种植需要先进科技的支撑,通过科技推广这一环节使得果农掌握先进技术并应用到果林生产中,是先进技术转换为生产力的重要基础,果林科技推广作为果农教育、科研与果农及政府和果农之间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实施科教兴林、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载体。在我国行政管理体制中,县级政府组织处于基础地位,直接进行着管理和引导县域果林生产的各项职能。因此只有充分重视县级政府作用,保证县级政府果林科技推广中职能履行的效果,才能更好的发挥各方力量,提升我国果林科技推广的工作水平本文在借鉴其他学者研究成果基础上,创造性的提出县级政府在果林科技推广中应当履行的七项职能,具体包括县域果林科技推广科技政策及计划制定职能、公益性果林科技推广服务供给职能、果林科技推广机构建立与完善职能、公益性果林科技推广工作开展的人财物保障职能、监督职能、为其他推广主体服务且与其合作的职能以及建立果农科技需求反馈机制的职能。以分解的各项职能为基础、以邢台县为案例,通过实地调研搜集大量数据,对邢台县政府各项职能的履行状况进行综合把握与分析,发现尽管邢台县政府在职能履行中取得了一系列成就,但仍存在基层林业科技推广机构建设不到位、财政支持力度不够、人员配置不合理等问题;之所以出现这些问题,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如思想认识不到位、考核指标不合理、推广机制不完善、职能履行缺乏规制等。在深入分析职能履行存在的问题、挖掘深层及原因基础上,提出了转变思想认识、提供组织保障、完善人事及财政制度以及加强规制等措施,以期为强化县级果林科技推广职能的履行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