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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70年代以来,伴随金融创新、金融白由化和金融全球化产生与发展起来的影子银行体系对金融体系结构、金融安全与稳定等产生着深远影响。它是指由相互依赖和相互作用、基于市场交易和金融创新的非传统银行机构或实体、结构、工具及市场结合而成单独或共同行使并创新银行核心功能却不受或少受政府监管的有机整体。政府主办、“内部”和“外部”三种影子银行体系以不同的模式运作,相互作用构成复杂庞大的影子银行体系。影子银行体系与传统银行体系既有区别义有联系,两种银行体系相互渗透、竞争融合、高度关联。 功能是事物固有本质属性的体现。只有满足功能的必要条件,功能才能得以发挥与实现。随着传统金融体系向现代金融体系不断演进,银行核心功能不再完全依赖传统银行体系,而更多地是由影子银行体系加以完成。影子银行体系功能是该体系本质属性的延续与体现,具有层次性。而金融创新是影子银行体系的本质属性,是其具体核心功能的共同特征与实现途径,也是其最重要的抽象功能和隐性功能,具体表现为该体系以多种形式的金融创新,创新并强化传统银行体系信用中介、信用创造、风险管理与流动性增强等功能的形式与机制。 影子银行体系经历了产生、快速发展、膨胀、重创、调整、恢复与重新发展几个阶段,代表了近40年来金融创新的主要成果,其金融创新的广度和深度也随之不断地扩展与提升,渐渐成为金融创新的主力和源泉。经济环境变化、风险规避、金融管制、科学技术推动、利润最大化、风险管理和市场竞争等内外部供求因素是其金融创新功能演进的主要动因。金融创新、监管套利和制度供给是其金融创新功能演进的三个主要途径。该体系金融创新功能的各项具体功能,分别与传统银行体系有着不同的作用机制。金融主体之间的竞争与合作、完善的金融机构与市场体系、先进的金融创新技术以及良好的金融制度与信用环境等是其金融创新功能顺利实现的几个必要条件。本轮金融危机爆发以来,许多研究过分强调影子银行体系及金融创新的负面效应,忽视其所带来的大量正面效应,残缺片面的研究难以全面客观地揭示其金融创新的本质与效应。影子银行体系金融创新功能的实现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节约交易成本,增强金融服务质量并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目前中国的信托公司、各类私募基金、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等初步具备了类似国际影子银行体系的一些特征。以银信合作、理财业务、私募基金等为主要特色的影子银行体系代表了中国金融创新的发展方向,但与发达国家相比尚有很大差距。受政策与市场限制,中国的影子银行体系更多地承载投融资中介服务功能,信用中介、信用创造、流动性增强及风险配置等金融创新功能发挥得不顺畅。实证分析结果表明,中国影子银行体系金融创新功能的整体经济增长效应不可低估。其金融创新功能所面临的主要障碍有严格僵化的行政性管制、缺乏创新深度的金融结构、缺乏创新动力的微观主体以及亟待优化的创新环境等。中国应借鉴国外经验与教训,适度放松行政性金融管制,培育健全的现代金融体系,增强微观主体创新动力并优化金融创新环境,以银行理财创新为重点完善影子银行体系的金融创新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