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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产业对四川省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伴随着四川省银行业电子化和金融业的发展,作为现代金融与现代科技相结合而产生的新兴产业,四川省银行卡产业已经走过了20年的发展历程,四川省消费者的支付方式正在从传统的现金支付为主向卡基支付为主转变。与此同时,外资金融机构积极寻找机会进入四川这个具有发展潜力的银行卡市场,这将使得四川省银行卡产业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与中国其它地方一样,银行卡作为一种舶来品,于20世纪80年代进入四川省,主要是作为吸收存款、稳定公司客户的工具,而其信贷、消费等核心功能却未能有效发挥。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四川省的银行卡受理市场一开始没能引起商业银行的关注,POS机具的布放一直进展缓慢。随着四川省社会经济的逐渐发展、技术的进步、政府政策的支持,个人金融业务逐渐兴起,特别是银行卡业务快速崛起,并成为商业银行开拓中间业务领域的必争之地。但四川省银行卡受理市场始终是四川省银行卡业务快速发展的一个瓶颈,因此四川省各级政府、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各商业银行开始积极拓展受理市场。受理市场起步后,1997年借力“金卡工程”的东风,成都组建了无中心网络模式,实现老八行POS机具共享、商户共有,但这种共享模式对新兴股份制商业银行设置了较高的进入壁垒。为完成2001年底人民银行总行提出的“314”工程目标,2002年5月人行成都分行着手建立成都市银行卡联网通用平台。成都市银行卡联网通用平台是由无中心网络模式改进形成的,行政上隶属于成都市银行卡同业协会,业务上接受人行成都分行的指导和监督。但由于平台功能不完整、未能与全国跨行交易网络联网等原因,成都市银行卡联网通用及产业发展仍然受到制约。2005年底中国银联四川分公司正式成立,承接了成都市银行卡联网通用平台,对进一步完善平台功能、改善联网通用和加快产业发展起着重要的积极作用。此后,四川省银行卡业务市场规模稳步增长、发卡机构和发卡量不断增加、交易规模持续扩大、受理环境日益改善、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但目前四川省银行卡产业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很多问题,比如POS机具重复摆放、收单市场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突出等,受到四川省各级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市场各参与方的重视。2008年1月四川省银行卡业协会成立,意味着四川省银行卡市场进入了规范发展阶段。人行的专项检查、协会的规范管理以及收单机构的自律使得四川省收单市场日趋规范。从银行卡产业发展至今,扣率一直是没有解决的关键问题,四川省也不例外。起初,四川省各发卡机构大多参考维萨、万事达等国外银行卡组织制定的扣率标准,自行规定扣率。按照《信用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1992年起四川省开始进入固定扣率阶段。1999年四川省银行卡扣率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对收单价格部分采取市场化手段,不做具体标准规定。2009年起开始实行行业协会扣率自律。由于收单机构的收益由其与商户自行协商确定,因此在谈判扣率时出现了一些不利于收单市场健康发展的现象,比如二级市州的部分收单机构为扩大市场占有率,不顾成本收益,盲目降低扣率,甚至出现“零扣率”现象;部分收单机构无视行业规范,擅自更改MCC码或套用公益类MCC码,以降低扣率。整个产业内所有的收单机构都主动或被动地牵涉到“价格战”中,导致收单机构利润水平下降,不利于银行卡受理市场的持续发展。因此,如何让收单机构避免“价格战”,提高扣率水平成为急需解决的关键问题。现有的银行卡研究文献研究角度广泛,银行卡运作模式及其产业特征、交换费功能、交换费的制定、商户受理行为、平台竞争及实证研究等。但目前还没有从收单市场角度来分析扣率的文章。本文在这方面做了一个尝试:从收单市场出发,结合价格竞争和博弈均衡理论构建相应的具有质量差异的Hotelling模型,揭示影响扣率的四大因素——收单服务水平定位、垂直定位、成本、竞争对手的扣率水平。然后文章结合四川省收单市场现状,从这四大因素入手解释了四川省扣率水平过低的原因,即水平差异化不大,行业角色定位模糊、市场定位雷同造成局部市场供需失衡;垂直差异化不大,替代品多,而转移成本不高,商户的议价能力较强,必然导致降价行为的发生;各收单机构收单业务收支没有单列,导致它们为短期的市场考核目标和综合业务交叉收益而主动降低扣率;现存竞争对手的不正当价格竞争盛行,潜在竞争压力大等原因使得扣率水平也不断下降。扣率水平过低一般有两种解决方法,一是达成价格联盟,二是走差异化道路。目前四川省政府、各监管机构、市场各参与方选择的是方案一,即形成了行业自律价格行为。各收单机构通过行业自律的方式达成了价格协议,先后形成了《2007年成都地区银行卡特约商户分类及参考手续费率》及《2009年四川省银行卡商户分类及手续费率》,同时通过协会协调行业内外的价格纠纷,维护收单机构的共同利益。通过近两年的运行,四川省特别是成都地区的扣率日趋规范。但是这种价格自律行为天生具有不稳定性,本文结合四川省收单市场现状从三个方面来阐述了其原因:非会员收单机构的提供的收单服务具有很强的替代性,当非会员收单机构会采取降价行为,理性的会员收单机构会选择破坏协议而降价;价格自律行为的可监控范围仅限于直联POS,会员收单机构把直联改为间联,既可以降低扣率,又能逃避价格自律行为的约束;协议定价是一种限制竞争行为,目前垄断法已经明确规定了其并不合法,因此必定不能长久存在。既然价格自律行为并不能完全和长期地解决扣率问题,因此最好是采用方法二来真正改善扣率过度竞争的现状。根据扣率决定因素,本文认为收单机构应该通过开拓新市场、实行收单服务差异化来改变彼此之间的竞争程度,从而为商户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为收单机构获得竞争优势。当然这离不开产业各方的密切配合,应从法制建设与风险防范体系的完善入手,依靠政府推动、相关管理机构重视来开辟蓝海领域,最终使四川省收单市场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