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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刑事诉讼领域的陪审团审判为研究视角,探讨英美法系陪审团审判的历史起源与发展及其与当事人主义诉讼制度之间的关系,从认知心理学的角度探讨陪审团审判的裁决、评议过程。论文全文约14万字,除绪论和结论之外共分6章,各章主题及要点如下:第一章题为“陪审团审判制度概述”。第一节主要介绍陪审团制度的相关概念。第二节探讨了陪审团审判的起源与演变。陪审团起初主要服务于王室行政,后经亨利二世的改革,陪审团才逐渐普遍应用于司法领域。第三节论述了陪审团司法角色的嬗变,陪审团的司法角色经历了从早期的证人角色逐渐过渡到司法裁判者的嬗变过程。英国刑事审判陪审团起初扮演着相当积极的角色,陪审员亲自调查案情、传唤其他证人出庭并直接询问证人。后来逐渐丧失调查权而演变为依赖法庭上出示的证据判案的被动角色。第四节简要考察了陪审团审判制度在美国的继承与发展。陪审团在美国经历了许多变化。起初,美国陪审团在裁决程序中扮演着比现代陪审团要积极得多的角色。美国法律最初没有明显区分陪审团裁决法律问题和事实问题的权力,陪审团通常拥有这两者的裁决权。通过本章的考察,认为陪审团的起源与民主思想并无联系,起初陪审团只是加强君主专制统治的工具。随着陪审团日渐“裁判者化”,陪审团才演化为反对王权专政、维护民众权益的堡垒。第二章题为“陪审团审判与当事人主义诉讼”。第一节主要分析陪审团审判的程序特征,揭示其对英国中世纪刑事诉讼产生的影响。接下来的两节探讨陪审团审判与对抗式庭审、证据制度之间的关系。对抗式诉讼的发展与陪审团审判的作用密不可分,陪审团审判使得法庭内部的权力出现分化,陪审团公开审判的要求以及主审法官的最小角色挽救了英国诉讼程序滑向纠问式诉讼制度的命运。陪审团审判机制与复杂多样的英美法证据规则有着必然的联系。陪审团审判为证据规则的产生提供了条件,为证据规则的发展创造了空间。第四节论述陪审团审判制度对现代英美法司法制度及民主的贡献。第三、第四章着重从陪审团裁决层面进行分析,着重分析陪审团裁决过程及与之相关的影响因素。第三章题为“陪审团裁决与心理因素”,从认知心理学以及信息交换的角度分析陪审员个人和集体的心理因素。陪审员个人因素涉及个人的性格特征、对人对事的态度或看法、价值观因素和认知因素,而认知因素又涉及到思维定势、理解力、信息处理过程等三个方面;陪审团集体因素涉及评议内容、评议风格、陪审员参与的积极性、多数效应和极化效应、宽容效应等方面。第四章题为“叙述--故事理论与陪审团裁决”,从叙述一故事视角对陪审团裁决过程加以研究,认为所有裁决程序运作所围绕的中心点就是故事,由构建个人故事版本、然后协商一个集体故事版本的动力所驱使。第五章题为“陪审团审判改革”。本章在前几章分析探讨的基础上,总结当下英美法系针对陪审团审判制度中存在的一些缺陷及各种改革意见,认为在整个审判中将裁判者的权力适当扩大,缩减律师在庭审中的权力,赋予裁判者类似纠问式体制中在查明事实方面所具有的更多主动性,有助于更好地再现案件事实真相。第六章题为“陪审团审判在中国的可行性分析”。在我国陪审制的实施问题上通过分析认为,在我国实行陪审制度是必要的。但是,目前尚不具备全盘引进英美陪审团制度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选择内生的、渐进型的改革思路,对陪审团审判制度进行有限移植,即借鉴陪审团制度的部分做法。当下英美法系有不少学者都认为陪审团审判应该吸纳大陆法混合庭审的部分做法,这一改革陪审团审判的思路也是两大法系日趋融合之势的一个侧影,同时预示着在全球化这种“趋同”的背景下,人们的思想观念、态度以及思维框架亦在趋同,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以及人权保护意识的逐步强化,审判活动中刑事被告人地位的不断提升以及诉讼双方的对抗程度和当事人主义职能的进一步加强,我国人民陪审制将逐渐实现其民主、公正、自由等价值,与此同时,在庭审阶段有助于更好地发现案件事实,更加有利于实现实体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