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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被喻为农村社保体系的最后一道防线,是农村困难家庭生存权和尊严的重要保障。当前,镇沅县乃至云南省农村低保对象的识别仍存在不少“错保”、“漏保”情况,从而致使大量社会救助资源被浪费。对农村低保对象识别工作进行实地调研,分析对象识别出现偏误的原因,找到解决之策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以云南省普洱市镇沅县作为调查研究对象,并采用文献分析法、个案访谈和观察法等调查研究方法对资料进行收集。然后基于政策执行的理论视角,运用史密斯政策执行过程模型来剖析影响镇沅县农村低保对象识别准确程度的原因。经过总结笔者认为存在的原因包括:一是政策方面。政策对象范围规定有偏差;当前规定的识别标准缺乏科学性;动态管理机制不健全;激励机制不具体是政策方面导致对象识别不准确的主要原因。二是政策对象方面。当前一些村民对相关政策不了解、不知情造成了应保未保。一些村民对农村低保政策虽然了解,但从自身利益出发选择放弃低保或者骗保也会造成错保和漏保。三是执行机构方面,由于机构设置不合理,责任分工不明确,工作人员数量不足,工作人员自身能力不胜任等原因导致了农村低保对象识别出现了偏误。四是政策环境方面。文化、经济、自然环境以及其他相关政策等因素的影响造成了农村低保对象识别不准确。为解决这些原因造成的识别偏误问题。首先镇沅县要调整关于农村低保对象的规定,笔者认为应调整为以家庭作为基本申请单位。与此同时,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低保对象识别标准,引入农村家庭经济评估系统。除此之外,为了保证相关审核内容的可及性和全面性,笔者认为还应当及早建立相关的信息共享平台。第二是要着眼于目标对象,努力让更多的目标群体了解该政策。第三是从政策执行机构入手,调整机构设置使其能够有效运转,避免出现漏洞。此外,还应当重视对低保经办人员胜任力和综合素质地提升。第四应对政策环境加以改善,例如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资、发展经济和减少其他政策对低保对象识别工作的影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