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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上呈现出金融混业综合经营的趋势,中国的保险集团也陆续出现。可以预见,保险集团化是保险业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集团化的经营模式面临的风险更加隐蔽和巨大,这对现有的保险监管机制带来新的挑战,对保险集团监管的相关问题进行总结和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保险行业而言,保持充足的偿付能力是其生存之基,发展之源,所以保险集团监管的核心便是对其偿付能力的监管。
本文探讨保险集团偿付能力的外部监管,首先通过对保险集团概念的界定来明确监管背景和监管对象,通过对保险集团与单一经营保险机构偿付能力的比较,来探求集团监管的动因,研究保险集团面临分业监管和特殊风险所应采取的监管新要求。然后,从国际经验和国内监管构成两方面来归纳当前针对集团偿付能力监管的实践。最后,分析我国当前监管体制的不足,并提出了相应的改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