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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以来,包括瑞典、意大利、波兰、拉脱维亚、吉尔吉斯坦、蒙古等在内的多个欧亚国家引入了一个崭新的制度模式——名义账户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也为全球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供一个新选择。中国作为一个转型国家,养老保险保险制度一方面面临着由传统的现收现付制模式向“统账结合”模式转变而产生的巨额转轨成本消化以及因“统账结合”模式设计不合理而导致的个人账户“空账”问题,另一方面还面临着人口老龄化的严峻考验,可谓是内外交困。名义账户制是解救中国的灵丹妙药吗?带着这一问题,笔者从制度经济学的视角对名义账户制对中国的适用性进行了分析。文章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章是导言。该部分阐述了研究背景和意义,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了分析整理,界定了相关概念,同时明确了研究的框架和内容。 第二章从理论分析的角度对名义账户制进行了全面的介绍。该部分首先从概念界定,运行机理以及基本特征三个方面对名义账户制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名义账户制的优劣势。指出名义账户制在化解转轨成本,适应外部政治经济形势,提高透明度方面存在着优势,同时也指出名义账户制面临着再分配功能缺失,福利方面的损失以及对经济发展的作用有限等方面的挑战。 第三章从不同国家的层面对名义账户制的实施状况进行了介绍。此部分选取了实施名义账户制的“标杆”国家——瑞典,名义账户制覆盖了全体人群的拉脱维亚,以及亚洲的发展中国家蒙古作为样本,分别从改革背景,改革举措以及效果评估三个方面进行了介绍,分析和评估。试点改革国家的经验在于:严格限制退休年龄;灵活处理新旧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建立最低养老金制度以弥补名义账户制的再分配缺失;建立储备基金以防止财务失衡。而反思则在于:名义账户制的财务稳定性是以高缴费率以及低替代率为代价的;名义账户制的适用性也不是多方面的,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改革的辅助。 第四章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对名义账户制对中国的适用性进行了深入的分析。该部分在制度经济学的分析之前,首先指出中国现存的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着人口老龄化的冲击,存在个人账户“空账”运行以及养老基金保值增值等等一系列问题。紧接着,从制度环境(政治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制度机制(缴费激励、劳动力市场激励、资本市场激励)、制度目标(充足性、可负担性、可持续性、稳健性)、制度内容(再分配性、制度兼容性)四个维度进行了适用性分析。结果显示,名义账户制对中国的适用性非常有限,在解决某些问题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问题。 第五章从制度变迁的维度对中国采用名义账户制做了成本与收益的比较分析。分析显示,名义账户制的收益与成本一样突出,并不能得出采用名义账户制可以达到“卡尔多·希克斯”改进的结论。作者指出,名义账户制并不是中国的理性选择,而只是一种可供选择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