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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诉讼案件的不断倍增,法院案多人少日益成为困扰提升案件审判质效的重要因素。在这一时期,面对突出的审案压力,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率日益被提上议程。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审判管理体制改革有两项:一是全国多个地方开展的“大立案”审判管理模式、二是以北京一中院为代表的程序机构模式。两项改革的主要目的都是通过变革法院管理模式,通过科学规划法院内部机构建制进一步明确审判业务部门与审判管理部门之间的界限,从而改变两者之间职能交叉、管理混乱的状况。本文以成都中院推行的两权系统改革实效为参照,论述了两权系统的理论基础,概括了两权系统演变的历史过程,指出了现行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促进两权系统有效运行的相关改革措施。文章主要从以下几部分展开论述: 第一章界定了两权系统的结构与功能。首先,提出了两权系统的一般模型,概括了两权系统管理的主要内容;其次,提炼了两权系统的系统构成,分析了单个元素的核心要素;再次,论述了两权系统的目标地位,论述了两权系统模型的合理性;最后论述了两权系统构建的可行性与必要性。 第二章概括了两权系统的历史沿革。首先,介绍了改革开放前两权的实际情况,分析指出了审判管理权该阶段缺失的原因;其次介绍了改革开放后两权相互变革的情况,论述了最高院“一五改革”、“二五改革”中审判管理权变革内容,着重分析了最高院“三五”改革浪潮中成都中院推行两权系统的时代特征。 第三章归纳了现行两权系统运行中的实际问题。首先,就两权系统的点上、线上问题指出了两权系统实际运行中审判管理专业化、精细化等存在的问题;其次就两权系统面上指导分析了其存在的合理性并指出了运行中形式化、单一化的缺点。 第四章讨论了两权系统改革的路径。针对两权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通过强化点上、线上和面上管理的内容,变更其方式增强两权系统运行的协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