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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贿赂犯罪历史悠久。自建国以来,商业贿赂就随着我国社会与经济的成长、转型、发展与繁荣而滋生蔓延,不断的腐蚀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环境和破坏我国廉政建设。近年来,我国刑法理论和实务部门对于商业贿赂犯罪的研究取得了许多有价值的成果,但从我国具体国情,特别是结合自身历史演变来研究商业贿赂犯罪,则缺乏广度和深度。对此,本文以新中国成立后商业贿赂犯罪立法背景为经度,以考察各阶段商业贿赂犯罪法律规制为纬度,认真梳理商业贿赂犯罪的立法沿革,提炼我国商业贿赂犯罪立法的基本规律。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商业贿赂犯罪的“初创时期”。从宏观方面对《惩治贪污条例》的立法背景及初创时期刑事法制特点进行了全面分析,从微观方面对《惩治贪污条例》的法律规范及立法启示进行了细致研究。第二部分至第四部分是商业贿赂犯罪的“发展时期”,主要论述了1979年第一部《刑法》出台到1997年修订的新《刑法》,这个时期商业贿赂犯罪的立法进程。这个时期我国的社会稳定,经济转型后突飞猛进,相应的商业贿赂犯罪的立法演变也娓娓道来。第五部分是商业贿赂犯罪的“成熟时期”。参照《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对商业贿赂犯罪立法采取刑法修正案的形式进行完善,这无疑是我国商业贿赂犯罪立法国际化与科学化的一大进程。第六部分是商业贿赂犯罪的“前瞻未来”。采用图形解构的方式,本着对立统一的科学认识方法,去总结商业贿赂立法沿革的一般规律。在此基础上,提出增设“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受贿罪”及其犯罪主体来完善商业贿赂犯罪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