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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工业革命以来,特别是20世纪50年代以来,由于人类自身发展需求的不断膨胀,生产力的不断提高,驾驭自然能力的不断增强,人作为主体对大自然无限度的索取和征服,而忽视自然作为客体对人类的限制作用和反作用以及自然环境的承载能力。随之而来的人口膨胀、资源匮乏、环境污染等一系列问题,逐步演变成威胁人类发展和生存的根本性问题,人类面临着空前的危机。这种传统发展观不仅正迅速摧毁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威胁地球上的各种生命,而且也正在迅速削弱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随着生态危机的加剧,已经严重威胁人类的生存。当人们经过长期的思索之后,终于认识到人与自然、人与环境的关系问题始终是一个关系到整个社会、经济、环境如何协调发展的问题,环境与发展成为当代的主题。为了走出困境,人们在各个领域和不同层面进行了探索和实践,于是在哲学、伦理学和社会发展理论方面,新的环境伦理学和可持续发展理论就应运而生了。我们可以从环境伦理学产生的历史中发现可持续发展思想的踪迹,也可以从可持续发展理论产生的脉络中找出环境伦理学的渊源。人们为摆脱传统的发展模式,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本文从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伦理视角出发,以人与自然的伦理道德关系为研究对象,探讨可持续发展的内涵。从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的根源出发,系统地梳理了一种新的发展观和一种新的伦理观,即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观。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观是可持续发展理论和环境伦理学相结合形成的一种新型的环境伦理理论。它对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理论进行了整合与扬弃,形成超越两者,包容性更强、内容更丰富、体系更完善的伦理体系。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观的建立旨在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达到生态与经济共同繁荣的目的。在实现人类利益的过程中,体现了环境价值原则和社会公平(代际公平、代内公平),而且要求每个人不仅要认识和确定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观的基本原则,而且还应该遵循其原则。并针对此情况,提出整体、最优及共赢是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观的思维模式,从全人类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突破唯人类独尊的传统人类中心主义,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统一,树立以现代生态学为基础的整体科学思维方式,调整自己行为的价值取向,这是建立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观的关键。人类要将自己融入整个生态系统中,维护人与自然的和谐,尊重所有生命和自然,转变以人类为中心这种与自然界对立的思维方式,克服人凌驾于自然之上的倾向,实现人类与自然对立的思维方式向人与自然和谐的思维模式的转变。要求在这种新的发展观的基础上,把环境伦理学关于自然的整体价值观作为伦理基础,形成以发展为核心,以公平与和谐为前提,控制人口增长,转变消费观念,确立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共处、互利共生的思想;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伦理道德规范,从而促进人类的稳定发展。由于可持续发展是在现有国际关系原则框架内达成的共识,它的基本思想不仅已为世界各国政府所采纳,而且也被世界广大公众所接受。而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观是将传统伦理学的精髓与当代环境科学的精华结合起来、将自然原理与人道原理结合起来、将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结合起来,这是当代环境伦理学、环境道德观“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思想的富有特色的新的方法和体系。这不仅适合人与自然关系和人与人关系协调发展的需要,也符合当代科学或学科发展的趋势。它可以在当代和未来世界中,借助一定的社会结构,利用各种手段和渠道改造传统的不合时宜的道德观念,通过一定的社会构架,推动人类思维方式的转变。对既有的环境道德产生抵消作用,进而推动人类发展行为模式的根本改变,实现人类社会的全面进步。在实践中,人们应当转换思维观念,加强培养环境道德素质,提升环境法治进程,加强国际合作,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可能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