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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尘封的过去,并不简单地为了叙述某段让人津津乐道的历史,更为重要的是我们要以史为鉴,进而找到它对当今社会某个棘手问题的启示。近年来,随着我国司法制度改革的推进,清末法制改革顺理成章地成为学界热烈讨论的话题。关于100多年前的这场法制改革运动,学界基本上持肯定态度,即尽管清末法制改革是清政府为了维持其封建统治而迫不得已采取的应对措施,但其客观上促使了中国由传统法制向现代法制的转型,对中国刑事司法制度近代化起着开拓性的作用。笔者认为,虽然当时的改革总体上显得稚嫩和草率,其后又由于清政府的灭亡很快便宣告失败,但就是这次改革足以说明了中国在逆境中求新求变的决心。改革本来就是为了改变传统,甚至与传统决裂,从而迸发生机。仅从这一角度来看,研究清末的司法制度改革,就足以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于此,本文试着将清末司法制度改革置于当时的社会大背景中予以考察,以确定它应有的地位,并探求对当今我国法制建设的启迪。本论文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论述清末司法制度改革的历史背景,涵盖以下内容:西学东渐——西方资本主义司法制度的传入为清末司法改革埋下了诱因;西方列强以中国封建司法制度落后、野蛮为借口并凭借强大的武力最终攫取了在中国的领事裁判权,严重侵犯中国司法主权,是清末司法制度改革的直接原因;清政府为了挽救危在旦夕的封建统治以及清末弊端重重的封建司法制度是促使清末司法制度改革的内在原因。第二部分论述清末司法制度改革的内容,主要有:为取消西方列强在中国的领事裁判权而进行的司法变革;清末政体改革即司法与行政之分离及近代刑事司法机构的出现;刑事诉讼法的制定及其价值。第三部分论述清末司法制度改革的启示,具体有:清末司法制度改革的成与败;清末司法制度改革的经验;清末司法制度改革对我国当今法制建设的启示。综上,通过对清末司法制度改革的剖析,它促使我们冷静思考如何进行我国当今的司法改革。笔者坚信,在司法改革的道路上只要大胆借鉴历史的成功经验,并对我们现有的司法制度进行合理的改造,即秉承“去其糟粕,取其精华”的宗旨,一定会使我们的司法改革走向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