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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碑刻研究从古至今代不乏人。尤其是清代碑学崛起之后,更是炙手可热。碑学研究竟引发书法史上的一场以碑学代帖学的书体革命。因此,碑刻研究从来就不是冷门。除了碑刻字体在书法史上的重大价值使历代研究者热情不减著述众多之外,碑刻文字所承载的丰富历史内容和作为第一手资料的特殊历史价值,更是历史学者们情有独钟乐此不疲的重要原因。因此,碑刻研究从来就不冷。但随着现代社会生活中设计因素的增多,设计学在美术的运用及教学中所占比例愈来愈大,碑刻,这个有着今天所称的“设计”性质的古典艺术,在宏扬中国民族文化精神的今天,开始受到中国设计学界,包括设计学、设计史、设计美学界的初次关注,相关文章开始崭露头角。初涉碑刻的设计类文章当然地把自己的学术关注汇聚于碑刻艺术的形制纹饰特征方面。如果我们把这类研究当成是对碑刻艺术欲“知其然”的探索的话,那么,在碑刻艺术中,还有一个“知其所以然”的更深一层的内容。在这个深层次中也有很多的内容,其中一个绕不开的内容,即碑刻形制与碑碣制度间的关系。 “树碑立传”,名垂青史,这几乎是古代文人士夫一生的终极追求,同时又是国家政治中的大事。如唐人房玄龄所言:“勒石纪号,垂衣后坤,美盛德之形容,阐后王之休烈,其义远矣。”因此,碑刻的形制,就决非个人之事,比之埋之地下的墓志较多的私人性,这种树之于公共领域中的今天所称的“公共艺术”,本身具备“官学”的官方艺术的性质,它肯定会受到国家政治制度的规定和制约。这种艺术与政治制度间的密切关系,在青铜器、玉器、官方服饰、官用瓷器、车马、建筑的制作与运用等等“设计艺术”领域方面尤为突出。从某种程度上,这些“设计”的内容、形制、规格、尺寸都是这种政治制度严格规定的直接结果。在今天,当我们把这些艺术孤立地看成“艺术”之时,我们当然可以对其独立地欣赏与审美,但当我们把这些“艺术”还原在古代时空中时,这些“艺术”将会呈现为古代礼法等级森严之象征,亦如先秦青铜器干脆被称为“礼器”一样。那么,研究古代这些艺术与官方礼法制度的关系,显然是“知其所以然”的必经之途。 事实上,古人研究碑刻艺术已有注意到形制与制度关系者。如清人叶昌炽。但大多仅提及而未作深入研究。至于唐代碑刻,真正留意唐碑形制与当时碑碣制度之关系的学者的确少见。在这些不多的学者中,部分学者认为中国乃礼仪之邦,唐碑形制理所当然是一种礼制的显现、一种尊卑观念的体现;又有少数学者言唐碑形制与碑碣制度不符,但不符至何种程度、究竟何以有此不符,亦未加研究。于是至今,唐碑形制与碑碣制度之关系仍然含糊不清。本文以唐代碑刻形制与唐代碑碣制度之间的关系为专门研究对象,在田野考察和古籍文献研究的基础上,分析研究了唐代碑刻的几种主要形制、尺寸、规格,和唐代碑碣制度的内容,同时研究了唐代碑碣制度与以往制度的继承关系,唐代碑碣制度的形成过程,贞观礼、显庆礼、开元礼之形成时间,相互关系,并以唐代各时段碑刻形制与相应时段碑碣制度的关系,论证了唐代碑刻形制与碑碣制度对应符合的普遍现象。同时,本文又以唐代碑碣制度形成过程中几种礼制制定使用的不同时段及逐步完善的礼制内容的研究,指出唐代碑刻艺术与碑碣制度似乎存在的矛盾,实则是唐代碑碣制度从无到有从粗疏到完善的形成过程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