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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笔者结合自己多年从事乡镇工作的实际,分析当地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践,运用构建和谐社会、公平分配原则、人力资本投资等理论,采用调研法和案例分析法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的思考。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制是社会政治、经济和形势发展的必然结果。党的十七大要求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应时成为其中一项重要措施。构建和谐社会理论认为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生活的各个领域紧密联系,互相协调,整个社会才能始终保持有序和谐状态,而这一工作的重点在农村,建立和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就成为其中重要的一环;公平分配原则认为政府在卫生决策中,在健康保障制度改革中坚持社会公正,使卫生保健经费有一个最佳百分比,并在经费使用中始终贯彻公平分配原则,这就急需建立和不断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努力实现真正的公正;人力资本投资论认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把健康作为投资品,解决农民基本医疗保障问题,能够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进而提高我国国家竞争力。笔者以自己工作的昌邑为例,根据昌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运行实践与理论相结合,从其具体推进情况、呈现的发展特点等各方面入手,进行综合分析,并客观阐述了其社会功能和作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该市推行过程中有许多成功的实践经验可以借鉴,同时也反映出不少具有针对性和普遍性的问题,颇有探讨研究的必要。笔者深入探析昌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指出了对其推进过程中筹资机制不畅、医疗资源不均、运行效率不高、合理管控不力、报销制度不足、普惠性能不强等运行环节瓶颈以及大病为主的实施原则中筹资不稳、保障不足等缺陷和立法层次低、约束力不够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政策缺陷两大制约瓶颈。分析瓶颈之后,笔者又深入分析其成因。既指出了认知程度偏低、“硬性”操作明显外、“主客”发生易位、“人治”色彩明显、预防模式缺失等外在影响因素,又分析其筹资机制局限性、运行机制局限性、基金监管局限性、主体意识局限性、服务能力局限性、参保原则局限性等内在制约因素,从而大胆提出其发展路径。笔者提出了要以政府为主体,强化四个方面的职能,即:通过科学引导、积极支持、完善服务增强服务职能;通过加强调控、适时疏堵、健全保障、强化监督、提升能力、夯实队伍等五项措施强化责任职能;通过与医疗救助体系、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药品流通、医疗体制改革、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等相衔接适时创新职能;通过进一步制定强化法律法规完善法治职能,旨在为推进昌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为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供有益的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