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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后证监会、国资委和财政部等机构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为中国上市公司进行股权激励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制度基础。随着股权激励的大规模实施,股权激励同上市公司盈余管理间的关系成为学术界和实践界关注的重要问题。股权激励诞生的初衷是为了改善公司治理结构,降低代理成本,更好地激发管理层为股东创造价值。但是实践过程中,一些上市公司的管理层为了实现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进行形式多样的盈余管理,甚至对股东利益造成了严重的伤害。本文以案例的形式对昆百大A这样一家民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与盈利管理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首先笔者对国内外有关股权激励和盈余管理的文献和理论进行了综述,之后通过案例的形式对昆百大A的基本经营情况、股权激励方案的主要内容、盈余管理活动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叙述和梳理,重点分析了公司如何通过对地产项目的操作以及复杂的资本运作对公司进行盈余管理,以及这种盈余管理对股东价值所带来的损害。接下来笔者首先对昆百大A股权激励方案的进行了分析,指出其在激励的必要性、解锁条件的设定、激励工具的选择、对资金成本及风险的考虑等多方面都存在较为严重的缺陷;之后对公司问题股权激励方案和盈余管理活动产生的深层次因素进行了探究,认为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以及信息不对称、公司股价的资本市场有效性弱是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最后笔者对昆百大A股权激励和盈余管理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讨论,认为两者并不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都是不良公司治理结构的产物。本文最终得出结论:股权激励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产生正向的激励作用,也可能成为盈余管理的诱因或利益输送的工具;股权激励计划的设计需要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提供支撑;资本市场具备一定的有效性是股权激励的成功实施的必要条件;上市公司所采取的盈余管理方式不仅局限于对披露的财务信息进行扭曲,还会以扭曲正常的经营活动和复杂的资本运作来实现;问题股权激励方案与盈余管理之间并不一定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有可能都是不良公司治理结构的产物。根据结论,本文在结尾提出建议:加大政府部门的监管力度;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水平;增强第三方评价机制;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实现股东主体多元化;优化股权激励方案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