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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在认识河北省地方保卫团之前,首先对天子脚下的这方水土做了简单的分析。河北省地处京畿重地,拥有悠久的历史。这里历来尚武,民众有较强的参政意识、重国家轻宗族。这一切构成了地方保卫团生长的土壤。第二章是对地方武装组织进行追本溯源。在古代中国地方社会,国家没有设立专门的治安机关。历次社会动乱中,地方武装应势而起。国家的态度也应时而变。近代河北地方武装在鸦片战争后兴起,又随着义和团运动的被镇压而遭到清政府的取缔。1901—1937年间,河北各地方保卫团随着政治环境的变化,留下了自己的发展轨迹。第三章主要沿着其脚步一路走来,对保卫团的历史沿革进行疏理。清末“新政”为直隶地方保卫团的滥觞制造了机会。袁世凯政府整顿保卫团的计划在直隶地区基本没有得以实现。1920年代军阀混战中,各地方保卫团真正兴起。为将保卫团纳入国家控制体系,国民政府做出再次努力。在晋、奉、二十九军等执政势力的轮流倡导下,河北省地方保卫团在制度层面上逐步完成了由民间组织到国家常设性机构的转换;实力、规模也有了阶段性的发展。但与政府要求相比,各地方保卫团的实际施行情况仍相差甚远。与其纵向发展相辅,第四章截取了保卫团的几个横切面加以探讨,具体分析河北各地方实际操作与制度设计之间存有的差距。事实证明:保卫团的“不合章法”有其自身难脱的因素;同时,政府的要求也不符合实际。此外,河北省各县实情也限定了保卫团的发展方向。清末至国民政府前期,保卫团是一个武装团体、是一项政治制度,更是活跃于地方的一个社会元素。在前四章的基础上,第五章主要对保卫团这一社会元素做性质分析。在对保卫团与地方社会的论述中,其地方武装的性质完全凸现。社会的变迁将“能者”推上基层社会的舞台。反过来,“能者”又加速了各社会势力的兴衰更替。这其中,保卫团是一个重要载体。各级政府将保卫团纳入控制体系的构想没有实现,县政府、警察机关等“官治”机构在河北地方社会遭遇尴尬局面,由“能者”所控制的保卫团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基层社会的主导者。保卫团在剿捕盗匪、维持地方的同时虽有违法越轨之举,但“劣绅控制论”仍不完全适合于对河北的描述。这一点,从保卫团与民众及异端武力的关系中亦可得到证明。最后,余论指出:河北地方保卫团身上凝结着地方与国家关系的碰撞,通过其历史嬗变可以了解国家政权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复杂问题,亦可以看到地方武装对于国家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