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趋于平稳,总体保持稳定增长的水平。然而最近几年,因受到国内乃至于国际金融形势变化的影响,许多地方出现了与我国经济发展形势背道而驰的经济事件,当中较为凸显的是民间借贷纠纷的发生,严重影响我国经济平稳发展之态势。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转型的最佳时期,但由于市场机制尚未足够完善,作为大金融重要组成部分的民间金融的发展受到了一定的阻力,在这种环境下,要想顺应我国经济发展形势,促进金融市场的繁荣发展,必须在完善民间借贷监管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开放民间金融市场。首先,民间借贷作为一个日益重要的融资渠道,对市场经济的影响也与日俱增,但其至今仍未有一个明确统一的定义。笔者通过借鉴国内外学者对民间借贷含义的表述,尝试性地对民间借贷进行较为全面的定义。同时还分析其主体、客体和分类特征,并明确厘清其与相关金融概念的区别,避免在提出完善民间借贷监管法律制度的建议时与其他现有的一些相关范畴的立法改革相混淆。其次,近几年的民间借贷案件数量和标的金额都持续走高运行,笔者从经济学的角度和国家政策的角度分析其主要原因,发现其发展到今天所展现的新特点,同时辩证分析民间借贷的历史效应,扬长避短,通过立法途径解决民间借贷的消极效应,发挥并放大积极效应,从而推动我国金融体系健康发展。再次,分别分析美国、日本、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和中国在民事、刑事、地方性法规等范畴对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制,发现实际上各有特色但又有共通之处;并结合中国历史上首部民间借贷地方性法规《温州民间融资管理条例》的特点,浅析民间借贷在中国的发展趋势,结合中国国情取其精华而去其糟粕。最后,分析我国民间借贷监管法律制度中的缺陷,其法律地位不明确、有关民间借贷合同形式不规范、缺乏有效民间借贷监管机制等是我国当前民间借贷监管法律体制的最大问题。结合外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可取之处,自下而上地从法律地位、专门法律、监管体系的角度提出完善我国民间借贷监管法律制度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