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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与陕西省分属我国东西部地区,对两个地区农村能源的利用与转型通过查阅文献资料、做问卷调查,分析浙江省与陕西省农村生活能源20世纪80、90年代及2000年以来的利用状况,分析浙江省与陕西省农村居民对目前生活能源的态度,生活能源的转变状况以及发展清洁能源对生态环境的重要影响。
(1)能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命脉,是当今世界经济中最引人注目的问题,而且它也是民生问题,关系人们最基本的生存条件。我国能源的改革需要从“低碳节能”入手,而农村要改善能源现状,需从根本上解决如何做到“低碳”,这要求提高植被覆盖率,通过植物的“光合作用”达到“固碳”的目的。
(2)处于我国东部沿海的浙江省,经济发达但能源资源短缺,浙江省农村缺乏矿物质能源,只能以生物质能的直接燃烧作为生活能源。本文通过问卷调查得到20世纪80、90年代及2000年以来和2009年的能源利用基本情况,得出浙江省农村生活能源的利用变化是:薪柴、秸秆的使用户数逐渐减少,使用量也在不断地降低;农村液化气的使用量提高;电力的普及,电的使用量不断地增大;调查得到金华源东长塘徐村2009年由政府投资已建20户家庭沼气池。人们对目前政府的能源利用措施比较满意,很多家庭愿意使用沼气作为生活能源。
(3)陕西省处于我国西部,经济相对于浙江较为落后,但矿物质能源位于全国前列。陕西农村的问卷调查得出:薪柴、秸秆的使用户数逐渐减少,使用量在降低,人们有意识的改变自己的生活能源,使用清洁能源改善生活条件,带来生态效益;农村液化气的使用量在提高,宝鸡金河乡增长较快,超过调查户的50%;电力从20世纪80年代普及,电的使用量不断增多;通过调查,宝鸡金河乡和陇县北关村从2007年开始由政府投资修建户用沼气池,金河石桥村已有20户家庭沼气池,陇县北关村已修建200多户,今后仍将继续发展。政府在农村能源改革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人们对政府的能源改革措施持肯定态度,有更多的人表示愿意使用沼气作为今后的生活能源。
(4)浙江省与陕西省的农村能源进行对比研究,分析两省能源利用上的共同点与差异性,共同点是20世纪80~90年代,两省农村生活能源都是以薪柴、秸秆的直接燃烧为主,2000年以来薪柴、秸秆的使用率急剧下降,电的使用逐步普及,液化气的使用是浙江省和陕西省在农村能源利用上的一个重要转型,是目前大多数家庭能源利用的主要形式。差异性在于浙江薪柴、秸秆的使用量都超过陕西宝鸡,因为浙江矿物质能源较少,而陕西煤炭的使用较普遍;液化气的使用在农村越来越普遍,但液化气需要运输,对于交通比较便利的浙江和城市近郊液化气是主要的生活能源方式。沼气的普及推广是两省农村生活能源利用的最好转型方式,特别是浙江气候温暖及生物质能丰富、畜禽业发达的地区是沼气能源利用的理想地区。
(5)通过农村生活能源的利用转型,人们改变能源结构,减少使用薪柴、秸秆,保护林木,使用清洁能源,浙江森林覆盖率在不断地提高已达到60%以上,金华从2000~2009年的森林面积一直保持在69×104hm2,森林覆盖率61.3%,森林覆盖率较高;陕西的水土流失也得到了控制,森林覆盖率逐步提高,达到37.26%,各种保护生态环境的工作还在继续进行中。
(6)对于农村生活能源利用转型的建议,浙江应从自身优势出发,凭借气候较温暖,沼气的使用时间长,生物量高、植被的生长旺盛,养殖业发达产生大量动物粪便,用来做沼气的发酵材料,因此浙江能源转型应以沼气为主;陕西处于西部内陆,距离天然气产地较近,可加大对天然气的使用,在此基础上通过国家政策的扶持发展沼气工程。总之,改变旧的用能方式,使用清洁能源,提高能源利用率,达到经济、生态环境的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