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法上的信赖原则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bobby_hong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近年来交通事故的增多,对事故责任的认定成了人们讨论的热点,尤其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责任承担更是倍受人们关注。2005年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其中第76条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对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作出规定,有人说它否定了“撞了白撞”,体现了人文关怀;有人亦说它偏袒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而对机动车驾驶人则表现得过于苛刻。这种争议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的第一案表现的尤为突出。因此在交通事故责任中究竟应采用何种归责原则以合理的解决当事人之间的责任划分这一问题至今未形成定论。笔者认为引用刑法
其他文献
行政立法量大面广,与人们生活的联系格外密切。然而,我国行政立法存在不容忽视的价值缺憾现象,并且造成法律体系不和谐、法律无法实施以及腐败的滋生与蔓延等严重后果。法治是良法之治,价值和谐是良法的核心要素。和谐的行政立法价值系统的基本要求是:第一,具备自由平等安全等基本价值要素;第二,自由价值优位。自由不只是许多价值中的一个价值,而且还是所有其他价值的渊源和必要条件。自由之花只有在人人自由的土地上才能开
学位
文章以平衡论为指导,对环境行政法的协调机制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论述。论文的核心命题是,与传统行政法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方之间的消极关系不同,环境行政主体与环境行政相对方之间并非一个单向度的“命令——服从”的关系,两者还存在着积极的双向的沟通与协商,彼此在博弈中共同增进公益和私益,从而更好地达到维护生态环境之目的。环境行政法的协调机制就是通过一系列的具体环境行政法律制度,建立起环境行政主体与环境行政相对方
学位
科学合理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和家庭规模小型化的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而八亿农民的社会保障更是重中之重。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命题更是赋予农村社会保障以新的价值和意义。因此,探索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具有极大的迫切性和重要性。本文运用了分析、归纳、假设、比较和历史唯物主义等研究方法,借助国内外有关社会保障方面的大量研究资料和翔实数据,
学位
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侵权行为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欧美及日本都制定有专门的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方面的法律。这些法律都是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在机动车造成的人身伤亡不断增加的情况下,为及时有效地救济受害者而制定的。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机动车保有数量大幅度增多,伴随而来的交通事故也逐年递增,给国家和人民的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对于已经发生的交通事故,我们只能依赖于一套合理的、正义的
学位
行政权有限性是行政权的重要特征之一,其涵义是指行政权有限性是指根据行政权的性质和特征,行政权应该是有限的,行政权必须以公民权利为界限,行政权的行使必须受到法律的制约,行政权的行使要受到立法权、司法权的限制。关于行政权有限性的理论与实践可谓源远流长,本文拟对关于行政权有限性的学说史和制度史作一梳理,借此分析行政权有限性思维对宪政建设的重大意义,并在我国现实情况的基础上,就如何建立有限的行政权进行理论
学位
本文以论医疗损害的侵权责任为中心,全文共分五章。 第一章医疗侵权行为概述,阐述了医疗行为、医疗侵权行为的范围和外延,区分了与医疗活动相关的侵权行为。医疗侵权发生在患者就医的诊疗过程中,并非患者的任何人身权或财产权都能够成为医疗侵权的对象,只有那些与疾病的诊疗有直接关系的权利才是医疗侵权的客体,主要是患者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名誉权、隐私权等。 第二章医疗侵权中的专家责任,本章重在论
学位
随着法学研究从法学本体论向法学方法论的转向,法律解释的研究越来越受到关注,中国的法律解释体制是把法律解释视为一种权力,并在不同的国家机关之间对这种权力进行分配,以198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法律解释的决议为基础建立了我国的基本法律解释权力分配格局。人们普遍认为,法律解释是一种普遍存在的需要,这种需要不仅存在于法律条文本身,而且还广泛存在于法律条文的具体应用过程,也就是说,法律解释的问题交叉存在于立
学位
信赖保护原则是行政法上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原则,目前在世界上的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得到了广泛的运用。但是信赖保护原则在我国行政法学中的研究和行政法中的运用相对来说还比较落后。研究信赖保护原则对于维护政府诚信、保护社会成员的合法权益、建立诚信社会具有很好的现实意义。 本文在系统地阐述信赖保护原则的基本理论和在世界上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实践的基础上,着重论述在我国行政法上如何构建信赖保护原则,以期对我国行政
学位
随着《宪法》的修改,对人权的关注,行政侵权建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势在必行。其实,行政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早已经成为学界的共识。至于,如何规定行政侵权和完善行政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学界有不同的看法。本文首先对行政侵权与精神损害赔偿的基本理论进行界定,其中着重对公务员是否能作为侵权主体作了讨论;然后对行政侵权赔偿的历史和现状进行分析;对于赞成和反对行政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意见进行了对比,完善行政侵权精神损害的
学位
自从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工业化”和“城市化”双轮驱动加快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口号之后,我国掀起了大规模的建设。建设必定伴随着农村集体土地转变为国家建设用地,城市大量房屋被拆迁。失地农民、城市拆迁户的权益如何保障?行政补偿成了公民、组织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制度。因此,构建完善的行政补偿制度必将成为中国法治进程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对行政补偿的理论研究必须先行。 本文第一部分主要介绍行政补
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