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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既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条件,也是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不断进步的基础。“十一五”以来,福建省深入贯彻国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战略,坚持发展农村经济与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并重,使得农村生态环境总体状况有所好转。但由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长期性与复杂性,福建省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仍存在工作机制尚未理顺、农村环保能力建设不足等诸多问题,所以福建省必须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本论文综合运用文献研究、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比较与归纳分析等方法进行研究。首先,对福建省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现状进行深入的评价分析,在肯定取得成就的同时,也剖析了福建省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如:相关激励政策建设滞后、生态补偿机制不完善等。其次,对福建省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必要性进行分析,提出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既是福建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福建省新农村和生态省建设的需要。最后,基于以上分析的基础,通过借鉴国内外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先进经验,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研究结果表明:(1)由于近几年福建省对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逐年加大,福建省农村生态环境总体状况有所好转,如:水土流失面积逐年减少、森林覆盖面积增大、耕地面积减速放缓等。但是,福建省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还存在工作机制尚未理顺、农村环保能力建设不足、相关激励政策建设滞后、生态补偿机制不完善等问题。(2)在分析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先进国家与省份的基础上,得出如下启示:宏观政策方面应完善政策法规体系、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以及重视农村生态环保先进技术的应用。(3)鉴于国内外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先进经验,针对当前福建省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不断优化外部政策环境、完善农村生态补偿机制、促进全民参与农村环保、理顺农村环保工作机制、强化农村生态环境监管、大力发展农村环保科技、农村环保能力建设、继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努力拓宽资金筹集渠道”的对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