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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是我国财政体制变革的重要步骤,也是实现结构性减税的重要举措。自2012年1月1日起,“营改增”计划率先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推行。截止2015年底,“营改增”已在全国范围内展开,涵盖了交通运输业、电信业、邮政业及部分现代服务业。2016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自2016年5月1日起,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及生活性服务业等行业将被纳入“营改增”的试点范围。自此,我国保险业将逐步告别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这一重要变革必将对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 本文的主要内容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导论,主要阐述了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文献综述及研究特色与创新之处;文章第二部分结合具体数据分析了我国保险业“营改增”的实施背景;第三章主要从理论上解释了目前我国金融保险业进行“营改增”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提前预测了保险业“营改增”过程中将面临的难题,最后结合国外保险业增值税课税模式,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建议;第四章结合样本数据及相关的假设,对“营改增”对我国保险业的影响进行了实证分析;第五章主要从政府和企业两个角度给出了保险业应对此次税制变革应采取的相关策略;最后一章主要是对全文主要内容进行概括总结,并简要分析了本文的不足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