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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的发展与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紧密联系,会计准则本身的质量也切实关系到资本市场能否实现优化资本配置的功能。有证据表明,我国会计准则体系的发展和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之间存在着互动的内在联系。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在内的新的一整套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标志着中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新会计准则体系对债务重组准则进行了重大修订,新债务重组准则与旧准则最大的区别是重新引入了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基础,并将债务人从债务重组中获取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此次修订引来很多人的担心与忧虑,主要体现在以下二个方面:一是公允价值难达“公允”,并极有可能成为利润操纵的工具;二是企业可能操纵债务重组来调节收益,债务重组可能会再度成为证券市场的宠儿。那么新债务重组准则是否会真的成为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工具,是否会出现98准则相同的问题,所以,研究新债务重组准则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将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本文以新债务重组准则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为研究对象,回顾了盈余管理的相关文献及国内对债务重组准则研究的相关成果,叙述了我国债务重组准则的发展历程及出现的相关问题,总结性提出了我国会计准则发展与盈余管理相互影响、相互联系的矛盾关系,从而为后面章节的深入研究打下了良好的理论基础。
本文以沪市A股上市公司2007年度报告为依据,根据其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债务重组损益金额,选择在2007年所有发生过债务重组损益的上市公司作为样本,并以相同的行业分类和近似的资产规模为标准选择了同样数量的控制样本,通过描述性统计与特征变量配对T检验的方法来论证上市公司是否利用了新债务重组准则在2007年年报中实施了盈余管理行为及其盈余管理的动机。
实证分析结果支持了本文的原假设,由此得出结论:在2007年新债务重组准则实施后,有上市公司利用该准则进行了盈余管理,确认债务重组收益,以期改善经营业绩,其目的是为了扭亏和免摘牌;在进行债务重组的公司中,其资产负债率都较高,上市年限较长,且大多是扭亏公司或ST公司。基于上述结论,本文还提出了两点启示及今后的研究展望。
从本质上看,市场经济下正常和健康的债务重组行为,对改善我国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不合理的债务结构,减轻其债务负担,避免费时耗资的破产程序有积极的作用。但作为规范企业债务重组业务的债务重组准则却被少数公司利用作为盈余管理的工具,有着各方面的原因,如监管政策、市场环境、制度背景、会计准则本身等等。因此,本文的研究为会计准则制定者提供了来自市场的证据,不仅对我国的会计准则建设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而且对证券市场监管者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