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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社会矛盾不断激化,犯罪率不断上升,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比例也在不断上升。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是弱势群体中的特殊群体,但是很少受到关注,他们的权益也不能很好地受到保护。这篇文章认为如果父母双方没有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只是需要服短期刑罚,或者是一方要服短期刑罚,而另一方又无能力好好抚育自己的未成年子女,有的孩子能够由父母以外的其他监护人来照料,但是其他监护人不是没有能力照管他们的老人,就是自愿照管但又没有经济实力照顾的亲戚,这些孩子即使被接到监护人家里也得不到照管,还有的孩子没有地方可以安置,他们只能在外流浪乞讨,像这两种孩子就应该得到救助。父母服刑使这些孩子的生活和心理都受到了沉重的打击,丧失读书的机会、不能够自己自足等事件经常发生,他们不仅在生活上与同龄的孩子不一样,还有在心理上也是存在很大差别的,他们的犯罪可能性要比同龄的孩子高。这些情况的发生,说明他们在身心发展方面有很大的阻碍,并且也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因此救助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就显得越来越迫切。这篇文章通过了解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活动在国内外的发展情况,运用对比分析法与文献分析法相结合的方式首先分析了我国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生活、学习和心理等方面的现状;其次,介绍了我国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在法律制度与政策和救助实践等方面的现状;第三,探究了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中存在针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法律救助不完善、遭遇管理缺位、遭遇社会歧视和民间救助组织能力有限等主要问题;第四,分析了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中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包括政府未承担起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进行救助的责任和民间慈善组织的公信力不足等;第五,在前面分析的基础上,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良策,主要是要让我国相关政府部门承担起在救助中的职责、要加大力度来提倡我国的政府支持、民间组织救助的模式、建立起全民的救助关爱体系、加强舆论宣传并激发全社会共同关注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热情、鼓励发展家庭寄养救助模式、转变特殊儿童机构的运营模式和提高民办儿童救助组织的公信力等对策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