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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岛屿主权争端,是南海各相关利益方在南海岛屿主权归属上产生的分歧和矛盾。目前南海岛屿主权的争端国家主要有五个国家。此外,中国台湾地区也与南海岛屿主权争端有关。在抢占南海岛屿和岛礁的过程中,各国角逐和争夺的区域集中在南海南部海域。面对全球性能源危机的今天,地理位置优越、渔业资源充足、油气探明量可观的南海岛屿势必成为了整个南海海域抢夺的热点。随着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南海海域油气资源储量逐渐被探明,南海海域外的诸多国家如美国、印度和日本等国家也纷纷涉足南海主权争端问题,以维护其在东南亚和太平洋地带的利益,加剧了南海岛屿主权问题的白热化。2013年伊始,菲律宾外交部将中菲两国在南中国海的争端纠纷诉诸《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仲裁庭。在中国表明了不介入不参与的立场后,菲律宾无视中国在南海主权问题上的抗议,单方面地向仲裁庭提交诉状。2014年年末,我国外交部对这一问题作出了立场性文件,从国际法的角度表明了仲裁庭无权管辖,再次说明中方将不会参与菲律宾提出的仲裁。南海岛屿主权之争逐步升温,其本质不仅仅是主权之争,也是南海周边诸国之间的海权之争,资源之争,而从更深层次的战略角度分析,更是国家与国家之间对生存空间的争夺以及综合国力的较量。分析南海岛屿主权之争的原因与焦点问题,并提出解决南海岛屿主权争端的策略,对我国当前具有重要的意义。南中国海岛礁及海域的争夺,是当今国际社会研究的热点,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学术意义。本文主要运用纵向历史研究、横向比较研究的方法,结合南海岛屿主权争端的最新发展,立足于国际法原则、规则、国际司法实践案例及相关国际法学者的学说,分析和钻研了与南海岛屿争端有关的国际法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方案。本文首先介绍了南海岛屿主权争端的背景和现状,分析南海岛屿主权争端愈演愈烈的原因以及当前南海岛屿面临的困境。其次,从历史资料入手,从正反两个方面阐释我国对南海岛屿享有主权。正面的角度,本文证明了中国最先发现、最先经营开发及最先且最长时间连续不断行使管辖证明中国拥有南海诸岛的主权;从时际法的角度说明了南海岛屿主权争端应该适用何种法律;以国际官方文件及外交活动来证明南海岛屿主权声索国违反了禁止反言、承认和默许。反面的角度,对南海周边各国的权利主张进行了驳斥,并论述了有效控制原则不适用解决南海岛屿主权争端。最后针对目前南海岛屿主权争端所面临的困境,提出了中国应该采取的相应措施,包括构建解决南海岛屿主权争端的框架机制;完善相关国际立法;健全国内相关法律制度以及加强国际合作从而来探讨共同开发的新模式以及维护海上安全的新机制。“蓝色圈地运动”在全球范围内持续发酵,具体到中国南海,其周边各国在解决南海岛屿主权争端方面采取了一些新的策略。而我国在面对这一轮新的挑战时,应采取更有针对性的策略来维护我国岛屿权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并非解决南海岛屿主权争端的全部依据,我们应认识到历史事实和国际法对确认我国对南海诸岛的领土主权的重要意义。深入研究国际法院的判例和国际海洋法庭的咨询意见以及了解其对国际习惯和我国可能采取的措施产生的不同程度上的影响;与此同时,我们应当明确我国对南海主权争端的立场,是与当事国分别解决,而非区域化和国际化;为了从根源上解决南海岛屿主权争端,我国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海洋战略并提出明确的主权主张,并积极采取行动,以自身实力的强大来应对挑战,实现维护我国岛屿主权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