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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农业保险可以有效分散农业风险、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推动现代农业发展。自政府推行农业保险以来,农业保险发展呈现出持续高速增长的特点。据统计,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从2007年51亿元上升到2016年421亿元。在此期间,我国农业生产水平也在高速发展,产量和产值年年攀升。截止2016年末,我国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已经达到112091亿元。在这种农业产值高增长背后,究竟有多少贡献是由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创造的?在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险产品创新层出不穷的情况下,农业保险是否真正对我国农业生产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农业保险是否发挥了其应有的功能?这非常值得去研究。在此背景下,本文以政策性农业保险对我国农业生产水平影响效应为主要研究内容,利用全国省级层面的经济数据,运用实证分析和理论分析的方法进行研究。本文首先对以往文献进行梳理,确定了研究相关的概念和理论基础;其次从发展历程方面和规模角度分析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现状,还对农业保险与农业生产水平的相关性进行了讨论;再次根据农业保险对农业生产水平影响效应的理论假设,分别运用面板聚类方法和面板分位数回归方法从农业保险发展水平和农业保险赔付水平两个维度分析了农业保险对农业生产水平的影响效应,两种实证方法得到了相同的结论;最后对研究结论进行总结,并提出政策建议。本文研究创新之处体现在:以全国范围内政策性农业保险为研究对象,样本选择量大,结论可靠性强;选择聚类分析和分位数回归分析两种实证方法进行对比研究,可以更加准确、全面展示农业保险对农业生产水平影响效应的特点。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发现:(1)在2007—2015年期间,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对我国农业生产水平产生了促进作用。农户通过参加农业保险,使其生产经营风险能够有效分散,生产积极性提升,进而促进农户扩大农业生产规模,改善农业生产技术。(2)随着农业生产水平的逐渐提高,农业保险的促进作用会相应下降,因而在我国农业生产能力较低的省份,比如甘肃、青海等地,政策性农业保险对农业生产的积极作用会更加突出。(3)但是,目前我国农业保险保障和赔付水平低,保险公司对受灾投保人进行赔偿,这种赔付对于恢复农业生产,提高农业生产能力的作用亟待增强。基于以上研究结论,为完善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实现乡村振兴,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完善农业保险相关法律制度;二是加强在农业保险开展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三是提高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开发农业保险新品种;四是建立和完善农业再保险制度和巨灾风险分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