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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电影百余年的历史长河中,电影与文学的渊源颇深,从两者相识的第一天起就结下了不解之缘,因为改编小说而让电影成名的事例不少,当然因为改编同一部文学作品而让导演乃至电影制片公司反目成仇的事例也偶有发生。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啼笑因缘》双胞案”便是“撞车公案”的第一桩。新中国成立后,更是发生了两大国营电影制片厂北影、八一同时改编同一部文学作品同年拍摄的罕见“撞车事件”。谈论起这一“撞车事件”,不得不谈到《许茂和他的女儿们》这部四川小说,作为伤痕文学与农村题材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不仅荣膺首届茅盾文学奖,而且位列榜首。正是由于原著小说的优秀引起了新中国两大电影制片厂的争拍,不同的艺术追求使得两部影片的风格迥异,一直想塑造在“文革”中没有绝望并执着追求美好生活的普通人的北影厂导演王炎,忠实原著,以四姑娘许秀云为中心人物进行改编。而在银幕上塑造农民形象是八一厂李俊导演久埋心中的情结。所以李俊导演版的《许茂和他的女儿们》在改编过程中进行了大幅度的改动,以许茂老汉这一典型农民为主角,叙述了他是如何从一个“爱社如家”的好农民变成自私、狭隘的“油老头”。两位导演选择从不同角度来重释经典,《许茂和他的女儿们》并蒂开出姐妹花,各有风采。本文重新回顾中国电影史上的这一件罕事,探究由一部作品引发的两种改编,通过文本细读法对原作小说和两个版本电影《许茂和他的女儿们》的改编进行对比与解读,阐述小说叙事是如何转化为电影叙事的,进而总结出两部电影改编的不同以及关于文学改编为电影是否忠实于原著和改编过程中创作者自动差别的思考。小说和电影两种艺术的不同以及两位导演不同的创作理念决定了小说和两个版本电影《许茂和他的女儿们》各有其独具个性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