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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是人类沟通的载体,也是教师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重要媒介,教师的语言一方面可以成为鼓励学生进步的一种手段;但另一方面,也可以成为扼杀学生发展的一种手段,这其中的关键在于教师是如何选择。“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语言可以是一剂慰人心腹的良药,也可以是一把伤人于无形的尖刀。近年来,“语言暴力”事件层出不穷,无论是在网络上还是在现实中,都对其有大量的报道。语言暴力给受害者带来的伤害相较于物理伤害具有持久性和隐蔽性,远比身体上受到的伤害要严重得多。学校本该是传道授惑、教书育人的地方,然而,在学校中也存在“语言暴力”现象。教师语言暴力指的是教师在未能实现教育目的前提下,用不恰当的言语攻击学生人格,从而使心理承受力较低的学生受到伤害的言语行为。在我国,已经出台很多相关法规,规定学校的教职员工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言语行为。随着教育法治体系的逐渐完善,教师对学生的显性体罚虽然已经被明令禁止,但日益也显示出了一些弊端即教师不敢对有违规行为的学生进行体罚,出现了不敢管的局面。于是,语言暴力这种变相的体罚开始肆意横行。在2019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周洪宇就提出,《教师法》要明确写清楚教师具有教育惩戒权,而在同年的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也首次明确提出教师惩戒权这一问题,并要求制定实施细则。在2019年11月22日,教育部提出了《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再一次明确教师惩戒权以及惩戒的实施细则,这一次意见的提出无疑是一次进步,不但让教师可以用恰当的方式纠正学生的错误行为,而且还可以对教师语言暴力现象进行有效的扼制。但针对具体的惩戒行为,除了参考惩戒的实施细则,还要综合考虑,比如受罚者的生理与心理素质以及环境的特殊性。惩戒有度,一旦过度就容易变成体罚,就违背了义务教育法。教师语言暴力是否属于教育惩戒,教育惩戒和“语言暴力”之间是否存在关系,本文将对教育惩戒权和教师语言暴力进行界定。小学生正处于身心发展不成熟,需要人引导的最佳时期,而教师又是他们的启蒙者,如果长期存在教师语言暴力,对小学生的影响将是长期的且多方面的,所以对教师语言暴力现象值得探究。具体来说,本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概念界定。在查阅教师语言暴力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对本文的核心概念进行界定。第二部分:现状调查。本文采取问卷法和访谈法对四川省某小学教师语言暴力情况进行调查,笔者以3-6年级学生为调查对象,对其进行问卷和访谈调查,以及对10名教师进行非正式访谈。通过对该校的调查,了解该校教师语言暴力现状。本文从师生关系现状、教师语言暴力的表现、教师的教育方式、以及小学生的身心状况及忍受度四个维度进行数据分析,说明该校教师语言暴力情况。第三部分:分析原因。通过问卷及访谈找到教师语言暴力原因,经分析,主要从教师因素与非教师因素两方面归因。第四部分:提出策略。根据分析的原因,提出针对该校解决教师语言暴力的对策。主要从三方面提出对策:教育文化氛围的建构;相关制度保障;开展相关实践工作。第五部分:结语。提出本文对教师语言暴力的研究结论,以及反思本研究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