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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作为天然生态屏障,具有重要的战略作用。草原生态系统作为维护中国西北干旱区生态平衡的主要植被类型,同时也是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近年来,由于草原荒漠化、沙化、盐碱化比较严重,中国开始实施针对草原生态保护的大型工程,如退牧还草工程、京津风沙治理工程。
本研究以利益分析为主导,以可持续发展理论、生态经济协调理论、外部效应理论、产权与科斯定理、公共物品理论、地租理论、资源环境价值理论为支撑,通过对呼伦贝尔草原的三方利益主体及其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建立草原生态环境利益补偿机制的政策建议:建立由政府部门、牧民、草原生态受益者、第三方非利益机构、监督机构组成的五位一体的生态环境利益补偿组织体系结构,同时建立法律机制、稳定的财政补偿机制,因地制宜的调整产业结构,构建相对统一的政策运行与协作平台,保障草原生态环境利益补偿机制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