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现代民主宪政国家以崇尚法治、保障人权为第一要义,国家权力的行使必须有法律基础,公民的权利必须得到法律保障,无论在平常时期还是非常时期均是如此。然而,民主宪政制度是为在平常状态下实施而设计的,在国家社会秩序遭受破坏的非常时期则难以发挥功效。但此时国家权力不能因为规范其运行的宪政机制不能发挥功效而无所作为,国家必须动用不同于平常时期的行政紧急处置权来应对危机,以恢复正常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虽然行政紧急处置权是非常时期国家权力的重新整合,不受平常时期法制的约束,但若使其游离于法制之外,亦是现代法治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