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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全民健身纲要》的相继颁布,我国深化全民体育锻炼的工作全面展开。公安警察作为我国民众之中的特殊职业群体,其身心健康状况的优劣直接影响到职责的履行,影响到对人民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的稳定的维护。因此,体育锻炼将会成为现代社会公安警察群体强身健体、圆满完成工作职责的必要手段之一。体育锻炼作为改善和提高人们身心健康的一种有效手段,已被体育科学实践证明,其能否得到有效的坚持则是收到良好效果的根本保证。鉴于此,本研究以河南省公安警察群体为研究对象,采用Prochask的跨理论模型(Prochaska,DiClemente,&Norcross,1992简称TTM),探讨该群体体育锻炼坚持性的影响因素及各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运用模式中人们锻炼行为改变的划分:即改变阶段、决策平衡、自我效能和改变过程4个阶段,针对其“改变阶段”的5个分阶段变化特点(意图前期、意图期、准备期、行动期和维持期),对该群体体育锻炼行为坚持性和锻炼动机加以深入剖析。本研究采用文献资料法、调查法、数理统计法等研究方法,随机选取河南省六地市在职公安警察300名进行问卷调查,并对追踪6个月获得的能坚持一定锻炼的公安警察261名进行研究。研究内容包括不同体育锻炼阶段的认知重要程度、锻炼动机、锻炼项目、锻炼频度、中断或退出体育锻炼的原因。通过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河南省公安警察群体的体育锻炼行为存在显著的阶段性,并受体育锻炼健身认知程度、锻炼动机、锻炼项目、锻炼频度、中断和退出的影响。2.不同体育锻炼阶段、性别,河南省公安警察群体对体育健身价值的认知程度存在一定的差异。该群体认为“不会有什么改变”选项选择变化较大,认知程度层面男性明显优于女性。3.不同体育锻炼阶段、性别,河南省公安警察群体的体育锻炼动机存在一定的差异。该群体男性倾向于“增强体质”、“对体育活动兴趣”“减压、社交”,女性偏重于“休闲娱乐”、“减肥、健美”。4.不同体育锻炼阶段、性别,河南省公安警察群体的体育锻炼项目存在一定的差异。该群体总体上锻炼项目选择均趋向于球类、跑步健身类,进入坚持锻炼阶段后塑身健美类等选择人数明显增多;男性项目选择集中于球类、跑步健身类,且选择差异性显著,女性则不显著。5.不同体育锻炼阶段、性别,河南省公安警察群体的每周锻炼次数存在一定的差异。该群体每周锻炼次数总体呈现出“两头低中间高”的马鞍形分布现象;每周锻炼次数男性高于女性,男性每周锻炼次数差异性变化不显著,女性差异性变化显著。6.不同体育锻炼阶段、性别,河南省公安警察群体的每次锻炼持续时间存在一定的差异。该群体每次锻炼持续时间总体呈时间段增长趋势;每次锻炼持续时间男性长于女性,且相对趋于稳定;男性每次锻炼持续时间差异性变化显著,女性的变化不显著。7.不同体育锻炼阶段、性别,河南省公安警察群体的锻炼时限存在一定的差异。该群体总体锻炼时限状况集中分布在“坚持锻炼1-3个月”和“坚持锻炼3-6个月”两个时段,并呈上升趋势;锻炼时限上男性高于女性,女性分布状况由不均衡向均衡方向发展;男性和女性锻炼时限差异性变化均显著。8.不同体育锻炼阶段、性别,河南省公安警察群体的体育锻炼形式存在一定的差异。该群体锻炼形式分布上呈现“2至3人锻炼”和“多人锻炼”的比例远远高于“单独1人锻炼”的比例;男性以小团体为主,女性以“单独1人锻炼”为主;男性的锻炼形式差异性变化显著,女性的变化不显著。9.不同性别、不同体育锻炼阶段,河南省公安警察群体中断与退出体育锻炼的主要影响因素为“工作忙无时间”、“无伙伴和活动场地”、“缺乏技术指导”。锻炼阶段层面中断与退出表现为总体上男性明显低于女性,参与锻炼阶段男性高于女性,坚持锻炼阶段男性高于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