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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讨论的主题是方以智三教会通思想,我们将其类型界定为“三教为一”。所谓“三教为一”,指不预设三教思想本质上有别,三者在根源处一致。对于“三教为一”这一命题,我们主要讨论两个问题:一、三教共同的根源是什么?二、三教何以能够回归到这个根源?方以智会通三教之自觉受其外祖吴观我“宗一圆三”说及其出家本师觉浪道盛“托孤说”的影响,而家传易学则影响了他哲学思想的建构,为会通提供了形上根据。这个根据由有无、一二等范畴表现为一个本体论体系。具体而言,他赋予有、无两层含义:一,被作为对待范畴,一方面用来表示对世界的认识法则,一方面表达现象和本质之间的本末、母子、一多等关系;二,指示一种“不落有无”的境界,以此作为事物的本质。用一、二来说明,即是以“一”代表绝待的本体,以“二”代表对待的现象。具体表现为“一即二”的逻辑展开与“二即一”的逻辑回归。这一过程由于表达了“二”、“一”和“一与二合一”三个阶段,故又是一个三分的架构。这些内容不仅是存在的本质,同时亦是思维的本质,思维与存在在此达到了统一。这是方以智本体论体系的主要内容,亦是其说明“三教为一”的形上根据。这个根据如何体现在三教之中呢?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即是证明三教何以能够回归到这个根源。方以智从儒、释、道三教的具体概念、命题入手,分别说明三教义理体系都是这个根据的展开。对于儒家,方以智重视《论语》和《中庸》。他对《论语》“一以贯之”、“予欲无言”及“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等命题,以及《中庸》“中”、“代错”等概念进行了创造性的诠释,认为它们都是一二(多)辨证关系的表达。另外,他还对儒家的人性论进行了会通。对于佛家,他重视禅宗和华严宗。在他看来,禅宗公案一些貌似矛盾的表述在于指示“不落有无”的境界;其不立文字,亦在于说明一多相融的关系。华严宗法界缘起更是与其本体论体系有相合之处。对于道家,方以智独重《庄子》。他著《药地炮庄》,以禅宗、儒家、易学与《庄子》相互会通。他对《庄子》一书中“逍遥游”、“无待”、“齐物”等概念进行诠释,以说明《庄子》与诸家可以会通的根据。通过以上论述,证明了儒、佛、道三家的核心概念、命题的本质即是方以智所建立的本体论体系,以此揭示了三教会通所以可能的根据。三教会通是一个历史性命题,方以智会通三教思想不过是其中的一个特例。因此,我们试图将其放在历史的背景下,以凸显其特征,这包括价值中立的超越意识与保存三教差异的开放意识。另外,我们把方以智“三教为一”的会通模式与列奥纳德·斯维德勒(Leonard Swidler)的“对话”理论相比较,后者强调对话的前提是对绝对真理观的抛弃,而前者恰恰强调三教会通的基础在于绝对真理的存在,由此我们论证了中国哲学中道器不离、体用不二的思维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