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票据抗辩是票据法中的重要内容,对保障票据流通安全,促进商业信用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本文详细介绍了票据抗辩权的各个方面的内容,分析了当前世界票据立法的现状,总结了通说对票据抗辩分类的不足,并在其基础上提出自己的分类方法。提到票据抗辩就要涉及到票据抗辩的限制,票据抗辩的限制控制了票据抗辩权的滥用。最后,结合票据抗辩的限制的内容来总结票据法对抗辩权的规定,找出其不足,并提出改善建议。全文共有五部分组成,包括票据抗辩权概述、票据抗辩权法理分析、票据抗辩权分类研究、票据抗辩权的限制和我国票据法关于票据抗辩权的规定及完善建议。在第一部分中,对票据抗辩权的基本内容作了详细介绍,从其概念和意义入手,然后总结了票据抗辩权的特点,即其和普通民法抗辩的区别和联系。票据抗辩权的功能讲的是它对票据债权的影响和使用结果。票据抗辩如成立,则票据债务的责任免除。不同类型的票据抗辩对票据债务人的票据责任的影响也不同。在票据抗辩权的立法例考察这一部分,详细介绍了两大法系关于票据抗辩权立法的特色,并与我国的票据法相比较。两大法系的票据抗辩制度各有特色,日内瓦法系注重严格,英美法系强调灵活。文章第二部分是从法哲学角度分析票据抗辩权,以求找到其存在的应然性。第三部分内容较多,先是介绍了一下通说关于抗辩事由的分类,然后对其评析。通说将抗辩事由分为物的抗辩和人的抗辩两种,这个标准为大多数人接受,但是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如物和人的概念界定不准等问题。针对通说分类的不足,许多学者提出了新的分类标准。作者总结了各种分类标准的优缺点,把票据抗辩事由分为三类,即依票据外观记载内容产生的抗辩、票据效力的抗辩和基于直接当事人之间关系产生的抗辩。此种分类标准较好的区分清了对物的抗辩对人的抗辩,容易理解和把握。第四部分是关于票据抗辩限制的内容,并对票据抗辩限制的例外情况进行了分析。票据抗辩限制的理论依据有多种说法,如所有权取得说、政策说和票据无因性说等。票据无因性说为多数人所接受。各国票据法对票据抗辩限制主要有两种立法主义,即积极限制和消极限制。积极限制主义是指将可以提出的抗辩事由明文列举,而消极限制则是将不得抗辩的事由进行列举。通说认为我国采取的是消极限制主义,但有学者对此有异议。认为我国票据法对票据抗辩采取的是一种特别的限制主义。票据抗辩限制的内容,即票据抗辩限制的原则,主要有两项,一是对出票人的抗辩,一是对持票人前手的抗辩。此章最后讲了一下票据抗辩限制的例外情况,主要是有关恶意抗辩的内容。文章最后一部分总结了我国关于票据抗辩制度的立法现状,并提出了完善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