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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国有企业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解决制度创新的问题。十多年来,80%以上的国有企业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进行了改制,然而,许多企业经过股份制改造后,股本结构并不能适应企业自身发展需要,使其所建立的现代企业制度不能发挥作用,从而制约了企业的自身发展。 针对上述问题,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产权制度的变革为国有企业改制后股本结构优化提供了理论依据,本文是在国有企业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前提下进行股本结构的再改制研究。本文的内容立足于对国有企业改制后进一步进行股本结构优化的问题研究。本文对相关理论进行了探索,并进行了相应的实证研究,提出相应的股本结构优化方案,研究结果对我国国有企业从制度创新到产权创新的转变有重要意义。 本文首先从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沿革和相关理论入手,对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产权制度及股份制等相关理论进行了阐述,又进一步就国有股减持的国际经验、与之相关的理论及我国国有股减持和股本结构优化的实际情况进行探讨。同时借鉴了股本结构理论和员工持股、经理层持股等国外行之有效的激励方法。本文的实证研究对象是中油管道朗威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油管道朗威公司),该公司是由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设计院改制为中国石油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后分离出来的,从一个具有分公司性质的部门变成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经过几年的实际运作发现,该公司改制后的股本结构不合理,严重制约该公司的发展。本文对该公司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结合前述理论和方法就其经营现状及股本结构的状况进行了分析研究,针对其具体问题提出优化该公司股本结构的三种比选方案,并对这三种方案进行了比较分析,在优化公司股本结构的前提下,提出解决“一股独大、独角运作”问题的思路,初步解决了国有企业改制后由于股权结构失衡、激励、约束机制失衡带来的企业内部持股群体角色定位的问题。 本文的研究能够对于类同企业以及即将改制的国有企业提供有益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