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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自由主义民主是西方占主导地位的民主模式,但是西方国家普遍出现了公共生活的衰退、民主公共参与的理想不断流失、利益集团主导民主政治、投票不能反映选民偏好和偏好程度、资本对民主政治大肆侵蚀等问题。西方自由主义民主无力解决这些问题。20世纪80年代以来,基于对自由主义民主的批判和反思,西方民主思想发展史上出现了协商民主的转向。 佩迪特作为共和主义复兴运动的代表人物,他超越了伯林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的二分法,提出了第三种自由——无支配自由。佩迪特基于保护公民这种无支配自由的目的,基于对自由主义民主的多数人的暴政和精英集团小群体暴政的危险的认识,提出了论辩式民主这一民主形式,来实现公民对国家的控制。公民要实现对国家的支配,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公民享有对国家个性化的、无条件的和有效的影响;另一方面,公民成功地利用他们的影响力,使得国家导向公民满意的方向。 佩迪特共和主义民主理论认为自由与民主之间是工具性或构成性的关系,民主是自由的保障,民主是自由价值的一部分,但不是核心,这为克服自由主义民主和民粹主义民主的弊端提供了途径。且论辩式民主更能够激发形成理性共识的动机。但是论辩式的民主观也有自身的缺陷,佩迪特所主张的“去政治化”,建立非选举的机构有使民众处于“家长主义”的压迫之下的危险。佩迪特共和主义民主理论对公民的要求过高,它无法摆脱公民美德的难题,它并不能完全摆脱自由主义民主的窠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