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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现状受到社会各界信息使用者的普遍关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会计师联合会详细规定了政府会计应披露的信息类型和信息披露应达到的透明度。西方国家一般通过政府财务报告披露各类财务信息,提供给信息使用者,其完整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是其他国家政府会计改革的典范。和新西兰、英国、澳大利亚、美国等拥有完善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的西方国家相比,我国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现状令人堪忧:披露目标不明确、三大披露主体缺乏有效的信息整合、财务信息质量特征不成熟、披露方式不合理等,可见,我国政府会计信息披露体系尚需进一步完善。针对我国政府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改革和完善政府会计信息披露体系进行分析研究:第一部分政府会计信息披露及其指数相关理论。明确本文研究的政府会计即预算会计,介绍了政府会计信息的供给方式及途径,引入了政府会计信息披露指数的相关理论,并将政府会计信息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分类。第二部分构建政府会计信息披露指数,分别对信息披露总体情况、各类别信息披露情况、各省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研究。通过对比分析,指出了我国现行预算会计信息披露体系中的不足和缺陷:政府会计信息整体披露程度较低;主体行为合法性、政府债务水平、政府部门成本核算等类别信息披露不足;各省市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程度差异显著。第三部分结合我国政府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改革和完善我国现行政府会计信息披露体系的建议。首先,要完善各类别政府会计信息披露。其次,要改进当前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最后,要选择适合本国国情的政府会计信息披露模式,并增加或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保障改革的顺利开展。本文的研究有利于改进我国政府财务报告制度,以披露有效的政府会计信息,有效的政府财务管理信息有利于政府职能的转变、预算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我国政府会计应与国际政府会计协调发展,满足国际组织机构、其他国家等对我国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的要求。建立起能够有效提升政府运行绩效的模式,提高所披露信息的质量、增强政府财务信息的透明度。然而,考虑到改革所需的经济成本和可能遭受的各种阻力,政府会计信息披露体系的发展与完善只能循序渐进,另外还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