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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是民族的根本事业,涉及千家万户,惠及子孙后代,关系国家的前途命运和长治久安,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领域。公平是人类永恒的价值理想,也是现代社会转型过程中人们普遍关注的中心问题。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起点,它与人的成长发展息息相关,与人民的幸福安康紧密相连,是和谐社会的民生课题。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教育公平是指每个社会成员在享受公共教育资源时受到公平和平等的对待,包括教育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当然,教育公平不是一种绝对公平,不是平均主义。真正意义上的教育公平,并不是按同样的教育模式来对待社会个体,也不是要使每个社会个体都取得同样的教育发展,而是要充分了解并把握每个社会个体的特点,进行适当的教育,使之最大限度地获得应有的发展。教育是一个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主要动力,促进社会平等是教育的功能之一,教育公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客观要求,是和谐社会的基石。如果教育本身不公平,不但不能纠正社会的不公平,反而会再生新的社会不公平。实现教育公平,保证大多数人得到平等的教育机会,有利于我们培养更多数量、更好质量的人才,进而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当前,在不同区域之间、不同阶层之间、不同人群之间,教育的发展还存在着不平衡。坚持教育的公益性质,加大财政对教育投入,从产业转向公益,以及从重点发展某一地区或某一类教育,到教育的均衡发展,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基本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