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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君劢既是哲学家,又是政治家,相应的必然是宪政专家。宪政思想是张氏思想的起始点,也是张氏思想的落脚点。忽视或者轻视宪政思想,就无法懂得其问题意识,最终可能迷失在张氏浩瀚的思想海洋中。政治迫使他面对宪政,哲学则要他探询宪政。政治与哲学共同注目宪政意味着宪政与德性关联紧密。1906年,张君劢的第一篇作品《穆勒约翰议院政治论》表达了要立宪不要革命的看法,对清末立宪与革命之争作出了独特回应。次年,张氏撰写《论今后民党之进行》隐微的谈论了“立宪”别样含义,它具有民主底色,开明专制的面相,以便培育国民政治德性,是一张介于古典与现代之间的“药方”。匆忙的辛亥革命使民国政体组织成为首要问题。袁世凯的威权政治压制了政体问题,却没有解决问题。袁氏去后,智识人提倡联邦制。张君劢著文《联邦十不可》(又名《省制余议》)反对联邦制,并将民元年草就的《省制条议》发表,详细阐发替代联邦制的政体模式。张氏倾心的单一制促使他侧身段祺瑞政府谋求国权和统一,结果成为军阀派系斗争的牺牲品,他希冀的宪政建设遂被搁置。张君劢只能“治国先治己”。1919年,张君劢陪同梁启超巡游欧洲,对德国哲人倭伊铿一见倾心,留在耶纳大学学习哲学,同时不忘观察欧洲各国革命,翻译研究各国宪法。张氏透过倭伊铿生活哲学顿悟人生观的重要意义,而通过精研德国魏玛宪法更是看到德性与宪法的紧密联系,必然极力主张提高国民政治品格。人生观论战早已命中注定。1922年,张氏陪同杜里舒回国讲学,他无心宪法却被上海八团体国是会议邀请起草宪法。张氏后作《国宪议》讲疏《国是会议宪草》。张氏宪草推迟了人民的政治决断,是一部妥协的相对宪法,为人民的政治教育留有巨大余地。虽然是无心之举,却透露了张氏的底层心理。沿此路向,张氏挑起人生观论战,论证心能的巨大作用,为宪政觅得栖息之地。随即而来的国民党一党专制不容自由,而心能的培养与发挥全赖自由环境。张氏遂翻译拉斯基《政治典范》针锋相对,并出版《新路》杂志批判国民专制,强调内在心能的实现对外在自由政治构架的迫切需要,自然得罪国民党,被迫远走德国。1931年,张君劢返国不久,“九一八”事变爆发。张氏通过黑格尔谱系的国家哲学,形成融理性与强力一体,贯通德性与制度的国家哲学,遂有系列讨论国家哲学的文字。面对破碎的正义,张氏将德性从“天下”的普适性降低到民族国家的地方性,辅以精神自由,革新民族文化,为民族国家打下定海神针,同时不忘强调民族国家的宪政形态,以实现新文化为内核,宪政为形式的现代民族国家。遂有《立国之道》大作问世,并着力论述修正民主政治。修正民主政治意图不在加强中央独裁权力,而在将民主中混入宪政因素以保障民族国家必要的自由宪政形态。于是,张氏将民国开国以来形成的议会制政治变为仿照德国魏玛宪法的均衡政体。借高涨的抗战民主宪政运动,张君劢积极贯彻其见解,反对党治,倡导民主,宣扬人权,奠基宪政。张氏思想已经成熟,宪政与德性的关联清晰可见。1946年,张氏着手修改五五宪草,变五权宪法为德国魏玛式的均衡宪法。其宪草演讲集成《中华民国民主宪法十讲》,细述宪政意蕴,涉及宪政的条件与目的、宪政的内部构建以及宪政的实施。宪政作为中立形态通过人权与民主通连以确定身位。但民主的内在张力脆弱不堪,不足以成为宪政的船锚,反而需要宪政的外在补救。张氏遂作《民主政治的哲学基础》,研究民主的根基,从而通过民主打通宪政与德性的关联。于是,张氏转身面向民主宪政的道德基础,演讲《新道德的基础》,宣传儒家义理学,联合发表《为中国文化敬告世界人士宣言》,后作《儒家伦理学之复兴》。终于,张氏宪政落实在理性的“个性主义”与经过扬弃的传统儒家伦理上。自由的宪政与新化的德性联手登台,“德法并用”的新儒家政治哲学水到渠成。宪政与德性交替盘旋上升终在新儒家政治哲学中汇聚统一,圆融一体。简单言之,张君劢的洞见是,宪政是立基于正当德性判断上的生活方式,它是中国现代化的关键所在,通过它可以使政治与哲学联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