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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婚内侵权现象普遍存在,只是在封建腐朽的古代社会,这一问题并没有得到重视。随着新中国的成立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一些新型的婚内侵权现象大量涌现,严重威胁到家庭内部的和谐,进而影响到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对我国的婚内侵权责任制度进行深入的研究具有必要性。婚内侵权是指夫妻一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实施了侵害对方合法权益的行为,违背了法定的夫妻权利义务,造成对方的人身、财产和精神方面受到直接损害的一种侵权行为。在我国,夫妻间提起婚内侵权之诉的案件已不罕见,但现有的立法并不能民众的此类诉求,这使得不想以牺牲婚姻为代价的夫妻之间的侵权行为于法无据。婚内侵权行为人是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在理论和司法实践上亦存在论争。本文从婚内侵权责任制度的角度切入,进行分析和研究:依据婚内侵权责任的特殊属性,通过参考和汲取国外婚内侵权责任制度的相关理论成果和成功的司法判例,探析我国现行法律中有关婚内侵权规定存在的主要问题,试图就我国婚内侵权责任制度进行深入的分析与探讨。本文具体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有关婚内侵权的概述,对婚内侵权的一般基础理论进行阐述。首先,通过概念特征和分类对婚内侵权进行了界定;其次,介绍了当前关于婚内侵权责任理论的学说,即肯定说和否定说,在此基础上阐述了自己的看法。第二部分是婚内侵权责任的认定与承担。本部分围绕着婚内侵权的归责原则、构成要件、举证责任、民事救济四个方面分析了婚内侵权的法律可规制性,进而在学术上构建婚内侵权责任理论。第三部分为外国婚内侵权的相关立法例。通过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从上文立法例的比较分析,并结合两大法系在婚内侵权责任领域取得的成功的实践经验,说明在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现有的立法基础上,我国构建婚内侵权制度已经具备立法的时机和条件,具有可行性。第四部分是我国婚内侵权法律规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完善。首先,分析了我国现行法律对婚内侵权法律规制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其次,根据我国婚内侵权法律规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围绕着在明确配偶权的内容及其确立配偶权的责任承担方式、建立债权凭证制度、实行夫妻共同财产终止制度,改设分别财产制度、构建夫妻暂时分居制度、遏制家庭暴力等方面提出一些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