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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十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进步,个体的基本生存需求逐渐得到满足,心理需求和主观感受日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生活满意度与主观幸福感成为学术界讨论的热点话题。
经济学者从多个角度对收入与幸福感的关系展开了研究,对传统的经济学理论提出了一定的挑战。本文首先梳理了该领域研究现状,回顾了相关理论的完善过程,结合当前幸福感现状进行理论性分析,认为目前虽然已经积累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但忽略了收入结构的不同可能会对个体幸福感产生差异化的影响。因此,本文借鉴“机会不平等”的相关研究,在估计收入决定方程的基础上,采用“反事实”分解方法,将个体收入分解为“奋斗”所得(由个体努力决定的收入)和“背景”所得(由家庭背景等外部因素决定的收入),进而检验不同来源的收入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与此同时,本文还考虑了在不同成长环境和生活环境中的个体主观认知的差异,进一步进行代际分组和地区分组的比较性分析。
本文根据上述方法所得的实证结果,得出结论:“奋斗”所得能够显著提高居民的主观幸福感,而且其估计系数明显高于“环境”所得。奋斗过程不仅为居民带来更多的物质财富,还使其可以享受自我价值实现的成就感以及自主安排生活的独立性,从而为其带来更高的幸福感;“50后”、“60后”和“70后”居民因为努力奋斗获得收入而产生更大的幸福感,而“80后”居民却更多是从家庭背景优越带来更高收入中获得更大的幸福;城市居民从“奋斗”所得中获得的幸福要明显高于从“背景”所得中得到的幸福,而农村居民从“背景”所得中获得的幸福要明显高于从“奋斗”所得中得到的幸福。
将国民幸福感作为一项政策制定依据,可以有效弥补经济指标的不足,做到真正意义上的“以人为本”。因此,根据本文结论提出以下政策建议:政府应该在坚定不移的进行经济建设的同时,推进教育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消除就业市场的社会歧视,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完善收入分配体系,从而为每个奋斗者提供充分的发展空间,通过“劳有所得”获得生活幸福感。
经济学者从多个角度对收入与幸福感的关系展开了研究,对传统的经济学理论提出了一定的挑战。本文首先梳理了该领域研究现状,回顾了相关理论的完善过程,结合当前幸福感现状进行理论性分析,认为目前虽然已经积累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但忽略了收入结构的不同可能会对个体幸福感产生差异化的影响。因此,本文借鉴“机会不平等”的相关研究,在估计收入决定方程的基础上,采用“反事实”分解方法,将个体收入分解为“奋斗”所得(由个体努力决定的收入)和“背景”所得(由家庭背景等外部因素决定的收入),进而检验不同来源的收入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与此同时,本文还考虑了在不同成长环境和生活环境中的个体主观认知的差异,进一步进行代际分组和地区分组的比较性分析。
本文根据上述方法所得的实证结果,得出结论:“奋斗”所得能够显著提高居民的主观幸福感,而且其估计系数明显高于“环境”所得。奋斗过程不仅为居民带来更多的物质财富,还使其可以享受自我价值实现的成就感以及自主安排生活的独立性,从而为其带来更高的幸福感;“50后”、“60后”和“70后”居民因为努力奋斗获得收入而产生更大的幸福感,而“80后”居民却更多是从家庭背景优越带来更高收入中获得更大的幸福;城市居民从“奋斗”所得中获得的幸福要明显高于从“背景”所得中得到的幸福,而农村居民从“背景”所得中获得的幸福要明显高于从“奋斗”所得中得到的幸福。
将国民幸福感作为一项政策制定依据,可以有效弥补经济指标的不足,做到真正意义上的“以人为本”。因此,根据本文结论提出以下政策建议:政府应该在坚定不移的进行经济建设的同时,推进教育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消除就业市场的社会歧视,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完善收入分配体系,从而为每个奋斗者提供充分的发展空间,通过“劳有所得”获得生活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