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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1)评价广西药品零加成政策(以下简称“药改”)的实施效果,阐明影响心衰住院患者住院费用的主要因素,为进一步推进广西公立医院医改措施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即:(1)药改后的药费和材料费及其住院费用占比是否下降?(2)药改后的医护服务性费用及其住院费用占比是否上升?(3)总住院费用是否下降?(4)影响心衰住院患者费用的因素有哪些?方法:(1)按照纽约心脏病学会心衰分级标准,按照整群抽样的方法,选取广西某大学附属省级三甲医院于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的心衰住院患者为研究对象。(2)通过病案管理系统,收集患者的(1)基本信息:性别、年龄、教育程度、职业、婚姻情况和医保类型等;(2)住院病情信息:住院天数、不同心衰分级中的人数比例分布情况、不同心衰分型中的人数比例分布情况、治疗方法和出院情况等;(3)住院医疗费用信息:诊查费、治疗费、材料费、化验费、西药费、检查费、护理费、氧气费、床位费、中成药费、其他费用和医疗总费用等。(3)用Logistic回归分析等方法进行统计分析。结果:(1)本次调查共调查病历815份,有效病历702份,有效率为86.13%。(2)药改前后的心衰住院患者在不同心衰分型中的人数比例分布情况、治疗方法和出院情况等方面没有统计学差异(所有p>0.05);但是在不同心衰分级中的人数比例分布、住院天数和出院诊断疾病数目等方面有统计学差异(所有p<0.05)。(3)药改后药费和材料费低于药改前,医护服务性费用、检查费、化验费和住院总费用显著高于药改前(所有p<0.05=。有关床位费、氧气费和其他费用等,药改前后之间则没有统计学差异(所有p>0.05)。(4)药改前后住院费用的项目构成比有明显的不同。与药改前相比,药改后:(1)药费和材料费占比下降较多,但药费占比仍居首位;(2)医护服务性费用、化验费和检查费占比增加,且医护服务性费用占比提高的幅度较大;(3)床位费、氧气费和其他费用占比变化不大。(5)药改前的心衰住院患者收费较高的项目,从高到低顺序排列依次是药费、材料费、化验费和检查费,这4个项目构成比之和为85.35%;医护服务性费用所占总费用比例较小,仅为9.02%。药改后的心衰住院患者收费较高的项目,从高到低顺序排列依次是药费、检查费、化验费、医护服务性费用和材料费等,这些项目构成比之和为94.00%;其中,医护服务性费用所占总费用比例提高到16.51%。(6)控制混杂因素后,药改前后的心衰住院患者在心衰分级、治疗方法、住院天数和出院诊断疾病数目方面对住院费用有影响(所有p<0.05);其中:(1)药改后住院费用高于药改前;(2)随着心衰分级的增加,住院费用升高;(3)随着住院时间和出院诊断疾病数目的增加,住院费用也升高。结论:(1)药品零加成政策实施后,达到了降低药品费用和材料费、增加医护服务性费用的目标,但是,有关住院总费用控制的目标没有实现。(2)药改后主要通过增加医护服务性费用、检查费和化验费等手段来提高住院费用。(3)心衰分级越高、住院时间越长和出院诊断疾病数目较多是心衰患者住院费用增加的独立影响因素。(4)建议:(1)政府应积极推动疾病的诊疗规范项目,尽量避免不必要的检查和化验,从而达到控制住院医疗费用不断上涨的目的;(2)进一步提高能体现医护人员劳动价值的服务性医疗费用;(3)加强心衰患者的三级预防工作,提高患者的健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