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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由导论、论文主体、余论三个基本部分组成。
导论回顾前辈学者对韩非及《韩非子》书继承、改造、利用儒家思想的研究情况,并说明了研究方法、思路及展望。
第一部分即全文的第二章,我们首先论述儒家“礼”思想之特征:“敬”和“信”义中带有的政治意义,再分析说明韩非对儒家“敬”、“信”义之继承与利用;其次,针对学者认爲韩非反“礼”的观黠,我们特别分析了春秋至战国时存在的“礼”与“仪”分离与独立之现象,并进一步论证韩非所谓反对儒家“礼”思想,实质为反感“仪”的文饰、繁复与虚僞性质及在这些特徵下被重臣利用为谋爵夺富之现象。从两个方面去考察韩非对儒家“礼”思想的继承与扬弃。
第二部分即全文的第三章,我们首先分析孔子“正名”思想,在此基础上考察韩非对孔子“正名”思想的肯定;第二步,我们论述造入战国时期“正名”思想的发展情况,在此基础上再考察韩非对这个时期儒家发展了的“正名”思想之继承与利用;第三步,论述孔子“君无爲、臣有爲”思想之萌芽,及至战国时期发展情况。继而考察韩非君臣之道对儒家思想的继承与改造。
第三部分即全文的第四章,我们采取双线研究的方法,第一节爲对韩非接受春秋时期“刑、德”观念的研究;第二节论述韩非对儒家“刑德”论的继承与改造。首先从论儒家“德”论,再述韩非对儒家“德”论的接受和利用。然后着力分析儒家“刑”观之特征:重教次刑,重学以礼。这既是儒家“刑”观的特徵,亦是儒家认定入刑的标准。说明了这个特徵,我们分论孔孟“刑”观与荀子“刑”观,在这个基础上,再考察韩非对儒家尤其荀子“刑”观的接受和扬弃;第三节论述韩非对儒家“法”观的接受,首述春秋时期“法”的存况,再论孔孟“法”观特征,再重黠论述荀子“法”观,最后考察韩非对儒家尤其荀子“法”观之继承与扬弃。
第四部分即全文的第五章,我们通过分析早期法家人物管仲、子产政治思想的儒家性质,考察韩非从他们身上接受的儒家思想。首析早期法家人物管仲的儒家性质,通过论述管仲对孔子思想的影响,对比《韩非子》书对管仲其人其思想的肯定和接受,来推证韩非从管仲处接受的儒家思想;第二节,对子产政治思想的儒家性质进行分析,次对其法家性质进行分析、考察,过程中,我们认爲子产政治思想中的法家性质并无直接对韩非产生影响,反而对孔子思想产生更深更远之影响。通过分析韩非对子产的肯定,结合子产儒家治国之政治倾向,推证韩非於子产处接受的儒家影响;第三节,通过整理、论述早中期法家人物的儒家师承关系,来说明儒、法间所具有的传承、转变关系;从而间接说明韩非思想与儒家思想的交集。
第五部分即全文的第六章,集中于韩非在其历史观形成的过程中,对儒家思想的继承和批判、改造。第一节专注於禅让说的考察,在不同版本禅让说的背後,有各种政治因素,我们主要考察韩非对儒家孔、荀禅让说的扬弃与接受;第二节专注於荀子“法後王”论对韩非思想的影响。我们首先深入分析了荀子“法先王”、“法後王”、“复古”论的实质与关系,然後再讨论韩非对老师荀子“法後王”论的接受或扬弃;第三节专注於荀子“王霸”论对韩非思想的影响。我们先论述了催熟荀、韩历史观的客观环境与历史趋势,再着重分析荀子“霸”论之特徵,最後通过对韩非“霸王”之道的分析,考察其对荀子“王霸”论的接受与扬弃。
余论主要讲述了选题经过,补充说明论文主体部分未提及的韩非破儒之三个小论点,最后简述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