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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0多年来,随着信息化浪潮的不断推进,以及互联网的逐渐普及,媒体已经逐渐崛起成为经济社会上一支非常重要的力量,媒体报道对社会和经济生活的影响也变得越来越重要。媒体的治理机理及其作用成为了当前公司治理领域的热点话题。本质上,媒体的治理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环节:事前的约束和事后的监督,现有文献主要研究了媒体在事后监督环节所发挥的作用。本文认为,媒体的治理作用不仅应当体现在事后监督上,还应该体现在对各种机会主义行为的事前约束上,因此事前对企业经营者行为的引导和有效约束同样具有经济意义和价值。 信息不对称是代理冲突产生的主要原因,而代理冲突提高了公司产生违规行为的可能性。对违规行为的治理不应当仅仅局限于公司内部的监督与控制即公司内部治理机制,还应当接受外部的监督,其中,媒体的监督有效的弥补了处在转型中的国家的正式法律制度不完善和信息披露不充分的缺陷,形成公司重要的外部治理机制。本文以配对样本为基础,研究了以媒体监督为主要的外部治理机制和公司内部治理机制产生交互作用产生的影响,发现媒体监督有效的遏制了第一类代理冲突和第二类代理冲突的产生。在企业违规行为发生之前,媒体对企业的关注度高低与企业违规行为发生具有一定的相关性;在企业违规行为被发现以后,例如收到证监会交易所处罚之后,媒体的关注有助于这些违规公司的改正行为;同时违规公司的收益率和价值与媒体关注度之间存在一定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