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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中是否也象自然科学中那样存在规律?这是在社会科学哲学界长期争论的一个重要问题。它实际要解决的是社会科学规律存在的可能性问题。本文打算为这种可能性提供一种辩护。为此,必须讨论由于社会科学的复杂性和独特性对这种可能性造成的阻碍及其解决的可能途径。讨论围绕这样三个问题展开:(1)关于社会科学规律存在的可能性的观点有哪些;(2)它们的依据是什么,有何疏漏;(3)疏漏的根源是什么,如何解决。本文以这三个问题为中心,挑选自然主义、反自然主义及多元论的几位典型代表人物的观点来展开论述,重点在于反驳坚持社会科学规律不存在、不实际或不可获得的观点,为化解关键争论找到一个途径:弱化“规律”概念,融规律与规则于一体,以期将此作为支持不同方法论的存在的突破口。 论文共分五个部分。导论部分简述有关社会科学的界定和社会科学哲学中对规律持不同观点的学派,说明本文的意义、主旨和所采用的方法。第一章梳理科学哲学中讨论规律概念的典型思路,摸清其逻辑进程及其存在的困难。然后,以自然主义代表人物亨普尔(Carl G.Hempel)的覆盖律解释思想为核心,论述自然主义对社会科学规律存在的可能性的理解,重点分析他们的困难及其根源。第二章澄清反自然主义对亨普尔观点的批判,主要参照温奇(Peter Winch)的观点,并根据肯凯德(Harold Kincaid)的辩护,重点分析反自然主义的缺陷与根源。第三章以韦伯(Max Weber)和戴维森(Donald Davidson)的多元论思想为范本,从分析哲学的角度,借助现代国内外学者的成果,提出融贯三派的新建议,说明弱化的规律与弱化的规则相结合的可能性。最后,在结语部分,简单叙述本文关于基于弱化规律的社会科学解释的粗略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