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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获得国务院批准实施,这标志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开放开发提升为国家发展战略,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整体经济发展迎来了崭新战略规划发展阶段。这给广西地方政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作为区域政府如何回应现实诉求,如何应对严峻挑战自然也成为学界研究的热点。区域公共管理作为一种运用协商和调解的手段和方式对区域以及区域内横向部分和纵向层级之间交叉重叠关系进行的管理,迎合了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浪潮的需要,为突破传统行政区划的刚性约束、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良性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本文旨在为促进广西北部湾区区域公共管理创新作有益的理论探讨。首先对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实施区域公共管理的必要性进行分析: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成立及其开放开发的构想既是建设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建设新增长极的需要。目前,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已启动一体化的前期工作,加强了一体化的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南北钦防拥有一体化的历史渊源,这为实施区域公共管理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和条件。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一体化的深刻含义是强调生产要素跨越区域原有的行政区划边界,在区域范围内自由流动,以谋求各种生产要素的最佳组合,提高劳动生产率。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区域公共管理的实施可以整合南北钦防有限的地方政府之间的资源,在提高单个地方政府的能力的同时,为创造区域政府的竞争力创造良好的环境,打造区域性的整体竞争力。其次,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实施区域公共管理存在的障碍问题展开研究:区域内各主体城市间存在观念文化的冲突,对地方利益的不正确定位,各自为政不利于整个区域和谐有序的发展;区域内地方政府利益冲突难以融合,地方政府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导致地方利益矛盾的产生;实施区域公共管理的配套政策缺失,政策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区域政策一体化程度低,缺乏有效的政策监督、评估与区域利益协调政策机制;区域内公共服务难以一体化,跨区域的公共物品供给不足,区域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单一,区域公共服务合作协调机制存在缺陷;行政区划导致生态分割,环境跨界污染将难以治理。最后,借鉴国内实施区域发展的成功经验,针对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实施区域公共管理存在的障碍提出相应的对策性建议:解放思想,建构区域和谐的观念文化;协调地方政府利益,理顺关系形成合理的利益格局;完善实施区域公共管理的配套政策;地方政府转变治理理念,确立区域公共管理的管理模式;实现科学发展,力求引领低碳时代;健全区域公共管理机构,加强其职能建设;培育公民社会,形成政府与公民社会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