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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在经济高速发展背景下,我国城市和农村之间在基础建设、公共服务以及居民收入等方面的差距却变得越来越大,于是中国政府和理论界都认识到了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性。统筹城乡发展需要打破城乡二元社会制度障碍。税收制度在经济制度中占有重要地位,长期以来我国实行城乡二元分割的税收制度,极大的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这一现象更加集中的表现在土地税领域。土地是农村地区最重要的资源,当前二元土地税制是造成土地的生产力低于其潜在的生产力的重要原因,因此我国要实现共同富裕,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必须改革当前土地税制。文章首先介绍了我国土地相关税收的现状,然后从税收原则、税收职能和税收制度等方面分析了我国现行二元土地税制存在的问题,接着又从我国的政策方针、宏观经济、城市化等角度分析了我国城乡土地税制一体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紧接着介绍了国外典型国家的土地税制状况,并总结出我国土地税制改革中应该借鉴的地方,最后根据土地的不同利用类型给出了我国城乡土地税制一体化的设计方案。以二元土地税制的弊端为视角,通过对土地相关税收纳税人、课税对象、课税依据和税率等要素的分析,再加上数据的支持,论证出我国现行的城乡二元土地税制在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调节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和促进我国城市化进程等方面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本文认为应该根据土地的不同用途和不同的存在阶段,而不是根据土地存在的不同位置,纳税人不同的户籍身份来设置土地税制。本文把土地的用途分为农业用地、工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和非营利组织用地四类,把土地的存在阶段分为交易、保有和增值三个阶段。对每种土地利用类型的每个阶段都做了具体的税制设计。本文的创新主要体现在注重研究新经济形势下出现的土地流转等新情况,对城乡土地税制一体化的影响。在税制设计中注重结合实例,利用数学公式量化分析,提出了系统的、新颖的可行性设计方案。与以往理论界关于统一城乡税制的研究重点大都集中在所得税、增值税领域不同,本文仅针对土地税城乡一体化问题进行系统研究。